大东方:大东方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4-20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23-010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
任公司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浙江均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
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本次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亿元,内部担保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8.50 亿元;另对参股公司浙江均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均旭地产”)延续提供额度不超过 6 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
本次担保是否有无反担: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预计年度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提供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亿元的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根
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上述担保在公司及
各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预计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序 注册资本 预计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
号 (万元) (亿元)
1 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8.00
2 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0,873.90 0.50
合计 8.50
(二)提供参股公司担保情况
“均旭地产”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东方易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按房地产行业的项目公司运营特性,依据其设立时股东方项目合作开发协
议,由其股东发起人股东(包括本公司)共同为其项目开发申请金融机构借款提
供担保,以共同支持项目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开展。2022 年 6 月 14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其 21%股权出让给上海昕崟实业有限公司
后,“均旭地产”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东方易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参股公
司,仍持有其 39%的股份。为持续保障“均旭地产”继续按计划有序地完成相关
房地产项目,同时也为维护上市公司在该地产项目所持权益的未来价值,公司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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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协议与其他发起人股东共同延续为“均旭地产”申请金融机构借款提供
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6 亿元,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
(三)相关担保事项的办理
综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对外担保的相关事宜。其中: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
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宜,在上述相应额度内合理安排、调剂各
控股子公司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
(四)本次预计年度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被担保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审计):
单位:万元
流动负债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额
上海均瑶医疗健
75,629.22 71,928.44 71,794.78 3,700.78 886.20 -3,341.29
康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市三凤桥食
22,782.00 9,568.83 5,003.60 13,213.17 5,748.20 -1,184.49
品有限责任公司
2、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基本信息详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被担保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浙江均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 290 号 3 号楼 104-7 室
4、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14 日
5、法定代表人:周中文
6、注册资本:人民币 28,000.00 万元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出资额
1 宁波旭辉置业有限公司 40% 11,200
2 无锡东方易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9% 10,920
3 上海昕崟实业有限公司 21% 5,880
合计 100% 28,000
9、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均旭地产”简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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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267,296.47 266,890.37
负债 240,170.76 236,309.62
所有者权益 27,125.70 30,580.76
营业收入 29,407.53
净利润 -576.08 3,455.0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以及为参股公司提供担
保事项,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
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
保事项,均属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
关于为参股公司“均旭地产”申请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目前“均旭
地产”开发的杭州湾项目一期住宅项目已在交付阶段,二期住宅项目之室内、地
下室、外立面、绿化大面等已在完工过程中,三期配套商业项目及四期配套教育
项目等已在竣备阶段,项目稳定推进、风险可控;本次延续向“均旭地产”提供
担保,有利于满足其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有助于保障其稳健运营、也
有助于该公司对其开发项目的最终顺利完成,并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在该地产项
目所持权益的未来价值;未发现“均旭地产”存在相关履约重大风险事项,也不
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生产经营。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预计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
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
可控。
关于为参股公司“均旭地产”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有
利于“均旭地产”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以保障该项目公司按计划有序地完
成相关房地产项目,总体上看,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在该地产项目所持权益的未
来价值,也有利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内部担保总额
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系对参股公司担保)总额为 45,570.00 万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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