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15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 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 赖):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 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 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情况 2018 年,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与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参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总公司下属全资 子公司等相关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货物、接受劳务、 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经营租出和经营租入等。在公司 2018 年六届十 七次董事会及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为 55,282.00 万元,实际发 1 生总额为 57,279.95 万元,比 2018 年预计增加 1,997.95 万元,导致 增加的主要因素是:本年公司自备电厂受脱硫超净排放改造影响,自 产电量减少,公司向关联方企业采购电、蒸汽量增加所致。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 年实 关联交 2018 年预 2018 年实际与预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方 际发生总金 易类别 计总金额 计差额较大原因 额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 盐化工产品 500.00 264.10 采购货 有限公司 物 中国盐业总公司食盐 原材料 180.00 116.11 - 进出口分公司 中盐宁夏金科达印务 包装物 150.00 23.67 - 有限公司 德令哈工业园供水有 产量增加,用水量 水 770.00 1220.30 限公司 增加所致。 宁夏回族自治区盐业 劳保用品 10.00 - 公司平罗县分公司 盐化工产品 390.00 417.03 本年采购量增加 内蒙古吉兰泰碱业有 采购货 本期公司新建热电 限公司 物及 电、蒸汽 293.36 机组不能满足正常 接收劳 生产需要 务 本年受自备电厂脱 硫超净排放改造影 电、蒸汽 25,120.00 28,217.28 响,自供电量减产, 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 采购电量增加。 有限公司 盐化工产品 4,200.00 4200.70 垃圾处理费 160.00 145.70 - 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 项目设计 15.00 4.98 - 有限公司 盐 8,700.00 8,718.83 销 售 内蒙古吉兰泰碱业有 货 物 限公司 及 提 电、蒸汽 2,100.00 1,358.51 2 供 劳 提供劳务 50.00 17.21 务 盐 7,300.00 7,279.37 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 提供劳务 85.00 - 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 2,900.00 2,356.53 - 阿拉善盟吉盐化建材 污水处理 25.00 37.56 污水处理量增加。 有限公司 阿拉善盟吉盐化建材 提供劳务 15.00 - 有限公司 中盐吉兰泰高分子材 污水处理 29.00 25.47 - 料有限公司 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 本年盐产品销量增 盐 820.00 902.21 司 加所致。 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 原材料 9.61 司 中盐甘肃盐业(集团) 盐 280.00 188.42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租 内蒙古吉兰泰碱业有 动力分厂资产 1,108.00 1,108.00 - 出 限公司 经营租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 土地 375.00 375.00 - 入 有限公司 合计 55,282.00 57,279.95 二、预计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以前 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在对 2018 年经营环境和产供 销情况进行总体分析之后,对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 计,具体如下: 3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1-2 2019 年预 占同类交易 2018 年实 占同类交易 本次预计与上年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月累计已发 关联方 计总金额 金额的比例 际发生总金 金额的比例 实际发生差额较 别 容 生的交易金 (按预算) (%) 额 (%) 大原因 额 盐化工产品 450.00 100.00% 70.76 417.03 100.00% - 内蒙古吉兰泰碱业有限公司 电、蒸汽 300.00 0.64% 36.22 293.36 0.78% 主要是电价上升及产量 电、蒸汽 38,000.00 80.47% 5,588.03 28,217.28 74.08% 增加所致。 盐化工产品 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4,500.00 41.69% 569.48 4,200.70 35.56% - 采购货物 垃圾处理费 160.00 100.00% 145.70 100.00% - 盐化工产品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300.00 2.54% 19.37 264.10 2.24% 原材料 中国盐业总公司食盐进出口分公司 150.00 4.57% 16.97 116.11 8.41% 水 德令哈工业园供水有限公司 1300.00 63.00% 1220.30 65.26% 包装物 中盐宁夏金科达印务有限公司 50.00 1.52% 23.67 2.68% - 接收劳务 项目设计 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6.00 6.00% 4.98 5.34% - 盐 9,000.00 32.07% 1204.43 8,718.83 26.25% 销售货物 电、蒸汽 内蒙古吉兰泰碱业有限公司 1,500.00 23.41% 117.28 1,358.51 41.90% 提供劳务 20.00 100.00% 17.21 100.00% - 4 2018 年 1-2 2019 年预 占同类交易 2018 年实 占同类交易 本次预计与上年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月累计已发 关联方 计总金额 金额的比例 际发生总金 金额的比例 实际发生差额较 别 容 生的交易金 (按预算) (%) 额 (%) 大原因 额 盐 7,500.00 26.72% 966.21 7,279.37 21.91% 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 2,900.00 45.43% 326.26 2,356.53 39.70% - 主要是污水处理量增加 污水处理 阿拉善盟吉盐化建材有限公司 50.00 0.78% 3.38 37.56 0.63% 所致。 销售货物及 主要是污水处理量增加 提供劳务 污水处理 中盐吉兰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40.00 0.63% 3.43 25.47 0.43% 所致。 原材料 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 10.00 5.56% 9.61 5.53% 盐 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 950.00 14.88% 27.31 902.21 2.75% - 盐 中盐甘肃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3.13% 10.22 188.42 0.70% - 动力分厂资 经营租出 内蒙古吉兰泰碱业有限公司 1108.00 100.00% 166.93 1,108.00 100.00% - 产 经营租入 土地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375.00 - 合计 68,494.00 9,126.28 57,279.95 5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为 68,494.00 万元,较 2018 年实际发生总额增加 11,214.41 万元,导致增加的主要因素是公司向 关联方企业采购电价上涨所致。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同海 注册资本:188,765.00 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 贺兰区人民路中盐综合科技楼 主营业务:工业纯碱、食用碱的生产与销售;电力生产;电器维 修;水电暖供应;餐饮住宿;物业管理;进出口贸易;建筑材料销售;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设备租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给排水、水 暖设施安装、维修;水井维护;机械设备及电仪设备安装、维修、租 赁;土建工程。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3.08%的股份,为公司第 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 关联关系。 (二)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注册资本:25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兰布和街 主营业务:烧碱、盐酸、液氯、二氯乙烷、次氯酸钠、乙炔、氯 化氢、硫酸、液碱、电石、氯化钡、氯乙烯生产销售;水的生产;电 的自营。 一般经营项目:盐化工产品、聚氯乙烯、塑料型材、化工助 剂、电石渣铁、蒸汽、电石渣、电石渣浆产品的生产销售;运输代理、 生产技术服务;纯碱、氯化钙化工产品的销售、检测及化验;给排水、 6 水暖设施安装、维修;水井维护;机械设备及电仪设备安装、维修、 租赁、装运和搬运;电气设备的修试;压力机作业、轻型井点降水、 起重机作业、土建工程、餐饮服务。 该公司为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内蒙古吉兰泰碱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年军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乌兰布和 南街 经营范围:氯化钙及下游产品的生产,销售;工业盐的生产与销 售;氯化钙液销售;氯化钙及下游产品的出口销售;工业纯碱、食用 碱的生产与销售;给排水、水暖设施安装、维修;水井维护;机械设 备及电仪设备安装、维修、租赁、装运和搬运;电气设备的修试;压 力机作业、轻型井点降水、起重机作业、土建工程。 注:关联方内蒙古吉兰泰碱业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变更 韦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纯碱分公司。 该公司为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四)阿拉善盟吉盐化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小军 注册资本:15,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兰布和街 北侧 经营范围:水泥的生产销售(凭资质证经营)及进出口贸易; 一 般经营项目:电石渣浆加工处理;给排水、水暖设施安装、维修;水 7 井维护;机械设备及电仪设备安装、维修、租赁;电气设备的修试; 压力机作业、轻型井点降水、起重机作业、土建工程。 该公司为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五)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港 注册资本:3,383.63 万元 注册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108 号 经营范围:各类食用盐(含多品种营养盐)、工业用盐,机电产品、 预包装食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日化洗涤盐产品、副食品、调味品、 百货;场地及房屋租赁、糖酒、日用化工、干鲜、茶叶、钢材、建材、 劳保用品、饲料添加剂、农副产品、货物装卸、五金交电、生资日杂、 办公用品、水暖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 司中盐宁夏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六)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金贵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林区鱼河镇 主营业务:食盐、农牧盐、工业盐、多品种营养盐及卤水的生产、 盐化工产品生产加工(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食盐的批发、零售和 进出口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该公司集团最终控制方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8 (七)中盐宁夏金科达印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嘉宝工业园区 主营业务:包装装璜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经营活动;吹塑、 各种包装材料的生产和销售、防伪标识、纸箱、塑料编织袋的生产销 售。 该公司的母公司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盐业公司,集团最终控制方为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八)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中信 注册资本:8,737.4091 万元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郑家台 56 号之 1 号 经营范围:食盐的加工及分装、盐糖酒副食品、食用碱、苏打的 分装加工、批发零售。盐化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食用碱、苏 打、洗涤用品、日用百货、化肥的批发零售;物流配送、运输及仓储 设施、营业场所和铁路专用线等经营性资产出租、停车、住宿;鲜干 农副产品、食品加工、建筑材料生产经营;花卉苗木、瓜果蔬菜的种 植和销售;房地产业;水电生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盐产品质 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部分经营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 该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九)中国盐业总公司食盐进出口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科 9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园二街 199 号 001 室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销售木材、电缆、包装材料、塑料制品、 日用品、化妆品、厨房用品、钢材、木材、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 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家用电器、办公设备、针纺织品、汽车零 配件;零售盐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 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农产品仓储;招标代理;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该公司为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德令哈工业园供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红梅 注册这本:6,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青海省德令哈市长江南路延伸段以西第二水源地保护 区 经营范围:工业园区自来水生产、供应、管道配件销售及给水工 程施工;工程维修;管道维修。 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昆仑碱业的联营公司,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以自愿、平 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所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 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者损害关联方的利益。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 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 务。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国家有规定 的以规定为准,国家无规定的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若无可比的当 10 地市场价格,则为协议价格(指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的成本费用 加上合理的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购买货物和租赁土地,属于正常 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 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 联方销售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利于促进公司 产品的销售;经营租出资产,有利于资产效用的充分发挥,确保资产 实现效益最大化。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 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 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 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5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