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太实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5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12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
于 2019 年 3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2019 年 3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杨秀林先生主持了会议,应出
席会议监事 5 名,监事邹俭、韩长纯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委托
杨秀林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的相关规定要求,作为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
出具意见如下:
1.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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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
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5.2018 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
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2019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审计报告和
公司的财务决算情况,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提出如下预案:
(一)根据 2018 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审计报告,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434,317,342.92 元。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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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 447,694,565.90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267,562,125.80 元 , 每 股 可 供 分 配 净 利 润
0.6108 元。
本年度拟以 2018 年末总股本 438,031,073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0,597,717.43 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 2019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 2019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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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后相应调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后相应调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一、二、四、五、六、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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