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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化工:关于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发投碱业100%股权事项的问询函2021-07-30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函【2021】0794 号


关于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发投
        碱业 100%股权事项的问询函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拟以 28.3 亿元摘牌受让
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投碱业或者标的资产)100%股

权,相较其 2021 年 5 月 31 日净资产账面值溢价率为 100.25%。同时,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8 亿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收购发投碱业 100%股权。根据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

露以下事项。

    一、关于标的资产财务状况
    1.审计报告显示,发投碱业存在大量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
产。2020 年末,受限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 5.14 亿元、固定资产为

1.03 亿元、无形资产为 2130.73 万元,合计 6.38 亿元。其中,货币

资金受限金额占账面资金总额的 87%,原因系资金冻结、保证金;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受限原因为抵押。2021 年 5 月末受限资产账面

价值合计为 4.72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发投碱业账面大额
资金受限的具体原因,包括资金冻结涉及的具体事项、冻结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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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冻结发生时间及期限等,保证金涉及的具体业务、发生时间等;(2)

结合日常经营需求,说明大额货币资金冻结对发投碱业日常经营等

方面的具体影响;(3)上述资产受限的具体解决措施,以及是否存
在损失货币资金或主要经营性资产的风险,并说明交易估值是否充

分考虑相关风险。请会计师与评估师发表意见。

    2.审计报告显示,2020 年末和 2021 年 5 月末,发投碱业其他应

收款账面价值为 2.51 亿元和 2.05 亿元。其中,前三名欠款方均为
交易对手方青海国投及其关联方,欠款金额占比约 99%,性质为借

款或往来款。同时,发投碱业相关资产存在为青海国投及其关联方
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况。合同约定上述欠款及抵押将在合同成立之日

起 10 个工作日内解决。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款项的形成时
间、原因、主要协议内容、交易对方等信息;(2)结合交易对手方

主要财务数据、偿还资金来源等情况,评估前述其他应收款的回收
风险及相关保障措施是否充分;(3)发投碱业是否存在其他资金被

关联方占用、对外担保等情形,如有,说明相关解决措施及进度安

排。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3.公告披露,发投碱业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59 亿元,同比
下降 28.5%;实现净利润-4,540.86 万元,2019 年同期为 2.24 亿元,

同比大幅下滑。2021 年 1-5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15 亿元、净利
润 6,293.27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量化说明发投碱业 2020

年业绩大幅下滑以及 2021 年 1-5 月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2)结

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绩表现,说明发投碱业业绩波动较大的合理

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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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标的资产评估过程
    4.公告及评估报告显示,公司作为摘牌受让方,聘请评估机构

对发投碱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最终评估结果采用收益
法,评估值 28.33 亿元,评估增值率为 100.25%,预计交易完成后

将产生大额商誉。同时,评估报告中未披露具体评估过程及主要评

估参数及选取依据。请公司补充披露:(1)收益法评估的具体测算

过程,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净利润、现金流量、增长
率、折现率等主要参数的选取情况、依据及合理性;(2)结合标的

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可比公司情况、近期可比交易情况,说
明本次收购评估增值较大的依据和合理性,本次评估是否审慎;(3)

预估本次交易产生的商誉金额,并结合预测业绩的可实现性等情况,
说明后续是否存在商誉减值风险。如有,充分提示风险,并说明对

公司的具体影响以及相关保障措施。请评估师发表意见。
    5.评估报告显示,发投碱业资产基础法下评估结果为 24.09 亿

元,增值率 70.29%。其中,固定资产为主要增值科目,账面价值为

7.41 亿元,评估值为 15.43 亿元,增值率 108.37%,范围包括房屋

类资产和设备类资产。同时,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中,有 33
项未办理房屋产权证,面积共计 68,024.57 ㎡。请公司补充披露:

(1)逐一列示各项固定资产明细,包括内容、历史形成情况、折旧、
减值、目前使用状态、抵押情况、评估主要参数及参数选择过程和

依据,说明评估增值的合理性;(2)纳入评估的房屋建筑物总面积、

未办理房屋产权证面积占比;(3)上述产权瑕疵是否影响资产正常

使用、是否对资产过户造成实质性障碍、是否可能引起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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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续解决措施,评估作价是否考虑上述瑕疵。请评估师发表意见。

    6.评估报告显示,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评

估值合计 5.14 亿元,评估增值 1.13 亿元。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
二期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两项,处于工程停工、资产闲置的状态,

本次评估仅预测一期项目,二期项目未予预测,将其作为非经营性

资产考虑。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上述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的

项目内容、前期投入金额、停工原因、后续处置或安排计划等情况,
说明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结合评估过程、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量化说明评估增值的合理性;(2)本次评估作价对上述工程停工的
考虑。请会计师及评估师发表意见。

    7.评估报告显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有两宗划拨用地,其中
一宗土地用途为工业,实际用途为公司生产的二期水源地;另一宗

土地用途为工业,实际用途为公司铁路专用线用地。青海国投承诺,
发投碱业股权变动后持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可按照划拨性质继续使

用,若无法保留划拨地而需要办理出让手续产生的费用,由青海国

投予以补偿。请公司补充披露:(1)两宗土地的具体用途,是否构

成发投碱业的主要经营资产,若无法使用是否对其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2)办理出让手续预计产生的具体费用金额;(3)

结合青海国投的资信及财务状况,说明其承担相关费用是否存在障
碍或不确定性。

    三、其他
    8.公告披露,公司已支付长沙联交所保证金 8.49 亿元,并将在

约定条件达成后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款项 19.81 亿元。在非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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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

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年及 2021 年一季度末

                                                。请公司补充
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分别为 5.89 亿元和 8.29 亿元。
披露:(1)自筹资金的具体安排 利率、期限,说

明后续还款是否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较大压力 如非公开发行

未能募集足额资金,是否构成对本次交易的重大障碍。如否,自有

和自筹资金支出是否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财务负担,以及保障公
司财务和生产经营稳定的措施 、资产、财务、

人员等方面的整合计划以及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 5 个交易日内就上

                  ,同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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