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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盐化工:中盐化工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发投碱业100%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2021-07-30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1-053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发投碱业 100%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
购发投碱业 100%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794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拟以 28.3 亿元摘牌受让青海
发投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投碱业或者标的资产)100%股权,相较其
2021 年 5 月 31 日净资产账面值溢价率为 100.25%。同时,公司拟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8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全部用于收购发投碱业 100%股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关于标的资产财务状况
    1.审计报告显示,发投碱业存在大量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产。
2020 年末,受限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 5.14 亿元、固定资产为 1.03 亿元、
无形资产为 2130.73 万元,合计 6.38 亿元。其中,货币资金受限金额占
账面资金总额的 87%,原因系资金冻结、保证金;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受
限原因为抵押。2021 年 5 月末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 4.72 亿元。请公
司补充披露:(1)发投碱业账面大额资金受限的具体原因,包括资金冻结
涉及的具体事项、冻结申请人、冻结发生时间及期限等,保证金涉及的具
体业务、发生时间等;(2)结合日常经营需求,说明大额货币资金冻结对
发投碱业日常经营等方面的具体影响; 3)上述资产受限的具体解决措施,
以及是否存在损失货币资金或主要经营性资产的风险,并说明交易估值是
否充分考虑相关风险。请会计师与评估师发表意见。
    2.审计报告显示,2020 年末和 2021 年 5 月末,发投碱业其他应收款
账面价值为 2.51 亿元和 2.05 亿元。其中,前三名欠款方均为交易对手方
青海国投及其关联方,欠款金额占比约 99%,性质为借款或往来款。同时,
发投碱业相关资产存在为青海国投及其关联方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况。合同
约定上述欠款及抵押将在合同成立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解决。请公司补
充披露:(1)上述款项的形成时间、原因、主要协议内容、交易对方等信
息;(2)结合交易对手方主要财务数据、偿还资金来源等情况,评估前述
其他应收款的回收风险及相关保障措施是否充分;(3)发投碱业是否存在
其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对外担保等情形,如有,说明相关解决措施及进
度安排。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3.公告披露,发投碱业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59 亿元,同比下降
28.5%;实现净利润-4,540.86 万元,2019 年同期为 2.24 亿元,同比大幅
下滑。2021 年 1-5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15 亿元、净利润 6,293.27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量化说明发投碱业 2020 年业绩大幅下滑以
及 2021 年 1-5 月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绩
表现,说明发投碱业业绩波动较大的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标的资产评估过程
    4.公告及评估报告显示,公司作为摘牌受让方,聘请评估机构对发投
碱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最终评估结果采用收益法,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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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33 亿元,评估增值率为 100.25%,预计交易完成后将产生大额商誉。
同时,评估报告中未披露具体评估过程及主要评估参数及选取依据。请公
司补充披露:(1)收益法评估的具体测算过程,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费用、净利润、现金流量、增长率、折现率等主要参数的选取情况、依据
及合理性;(2)结合标的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可比公司情况、近期
可比交易情况,说明本次收购评估增值较大的依据和合理性,本次评估是
否审慎;(3)预估本次交易产生的商誉金额,并结合预测业绩的可实现性
等情况,说明后续是否存在商誉减值风险。如有,充分提示风险,并说明
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以及相关保障措施。请评估师发表意见。
    5.评估报告显示,发投碱业资产基础法下评估结果为 24.09 亿元,增
值率 70.29%。其中,固定资产为主要增值科目,账面价值为 7.41 亿元,
评估值为 15.43 亿元,增值率 108.37%,范围包括房屋类资产和设备类资
产。同时,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中,有 33 项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面积共计 68,024.57 ㎡。请公司补充披露:(1)逐一列示各项固定资产明
细,包括内容、历史形成情况、折旧、减值、目前使用状态、抵押情况、
评估主要参数及参数选择过程和依据,说明评估增值的合理性;(2)纳入
评估的房屋建筑物总面积、未办理房屋产权证面积占比;(3)上述产权瑕
疵是否影响资产正常使用、是否对资产过户造成实质性障碍、是否可能引
起产权纠纷、后续解决措施,评估作价是否考虑上述瑕疵。请评估师发表
意见。
    6.评估报告显示,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评估值合
计 5.14 亿元,评估增值 1.13 亿元。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二期在建工程
和工程物资两项,处于工程停工、资产闲置的状态,本次评估仅预测一期
项目,二期项目未予预测,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资产考虑。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上述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的项目内容、前期投入金额、停工原
因、后续处置或安排计划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结合评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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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量化说明评估增值的合理性;(2)本次评估作
价对上述工程停工的考虑。请会计师及评估师发表意见。
    7.评估报告显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有两宗划拨用地,其中一宗土
地用途为工业,实际用途为公司生产的二期水源地;另一宗土地用途为工
业,实际用途为公司铁路专用线用地。青海国投承诺,发投碱业股权变动
后持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可按照划拨性质继续使用,若无法保留划拨地而
需要办理出让手续产生的费用,由青海国投予以补偿。请公司补充披露:
(1)两宗土地的具体用途,是否构成发投碱业的主要经营资产,若无法
使用是否对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办理出让手续预计产生的
具体费用金额;(3)结合青海国投的资信及财务状况,说明其承担相关费
用是否存在障碍或不确定性。
    三、其他
    8.公告披露,公司已支付长沙联交所保证金 8.49 亿元,并将在约定
条件达成后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款项 19.81 亿元。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同时,2020 年及 2021 年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分
别为 5.89 亿元和 8.29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自筹资金的具体安排,
包括融资对象、利率、期限,说明后续还款是否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较大
压力;(2)如非公开发行未能募集足额资金,是否构成对本次交易的重大
障碍。如否,自有和自筹资金支出是否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财务负担,
以及保障公司财务和生产经营稳定的措施;(3)公司后续在业务、资产、
财务、人员等方面的整合计划以及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 5 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
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尽快就《关于对中盐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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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发投碱业 100%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问询函》相
关问题进行回复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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