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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通股份: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09-28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48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本次回购预案经公司 2018 年 9 月 27 日召开
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7)。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0.8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金额为准。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9.8 元/股。按
回购金额上限 1.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9.8 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224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23%,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
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由
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
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18 年 9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1 日,每个工作日的 9:00
—17:00。
     2、申报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经济开发区双联路 129 号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14400
     3、联系人:吴建美
        联系电话:0573-80701330
        传真:0573-80701300
        邮箱:wjm@tdgcore.com
     4、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