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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通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21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29 号)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3 月通过投资者
竞价方式向包括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 9 名投资者发行了 181,653,042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0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2.4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6,740,143.4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953,259,848.98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
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64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
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二)历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已归还时间
    201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 3 亿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16 年 4 月 13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5 年 6 月 15 日,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
过 3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6

                                     1
年 6 月 7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16 年 6 月 8 日的《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6 年 4 月 18 日,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 3 亿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17 年 4 月 11 日的《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 5 亿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17 年 5 月 4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六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 4 亿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18 年 4 月 13 日的《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7 年 5 月 8 日,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18 年 4 月 21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 4 亿元、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19 年 3 月 28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详见
2018 年 4 月 26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2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     实际已使用                  暂时补
                                                                充流动
     项目名称          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投     开户银行               专户余额
                                                                资金金
                        资金额        资金额                      额

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
                       91,925.98     22,873.53
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

年产 2 亿只智能移动
                                                 中国农业银行
终端和汽车电子领域      17,600       11,854.96   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53,728.28
                                                   海宁市支行
用无线充电磁心项目

年产 70 万片新型压电
                        25,800        577.36
晶片项目

       合计            135,325.98    35,305.85                  50,000    53,728.28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本次将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来管理
和使用募集资金。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募
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的需求状况实时安排借出资金
的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3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彭果先生、苏跃星先生对
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出具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
    天通股份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不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使用期限拟不超过 12 个月,
并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严格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天通股份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 亿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中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东方花
旗同意天通股份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十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