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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通股份: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2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忠
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
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姚志高先生、廖益新先生、龚巍巍先生任期届满,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钱凯先生、潘峰先生、龚里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钱凯,男,1963 年 3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高
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06 年 1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浙江
凯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书记;2008 年 7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浙江岳华会
计师事务所所长、书记;2008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
所浙江分所总经理、书记;2011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天誉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书记;2008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天通股份独立董事;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
任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天通股
份独立董事。
    潘峰,男,1963 年 8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
材料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航空材料研究所工程师、厂长。1996
年 7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5 月至今,任天
通股份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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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里,男,1962 年 1 月出生,汉族,德国国籍。1987 年 3 月至 1991 年 9
月,在 Fraunhofer IISB 从事科研工作;1991 年 9 月至 1994 年 9 月,Erlangen
大学电子器件研究所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1994 年 10 月至 2002 年 2 月,任德
国 SUSS MicroTec 经理;2002 年 2 月至今,任苏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总经
理。2020 年 5 月至今,任天通股份独立董事。
    姚志高,高级会计师,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1988 年 9 月至
1992 年 6 月,任海宁电子仪表厂主办会计;1992 年 6 月至 1994 年 8 月,任海
宁化纤厂主办会计;1994 年 8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海宁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
师\部门经理;1999 年 8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海宁凯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
2005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凯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14 年 4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天通股份独立董事。
    廖益新,法学教授、博导,专长于法律专业教学、科研和法律实务,有关教
学和科研成果获得多项省部级奖励,熟悉经济税收法律实务。1975 年 12 月至
1978 年 8 月,福建省天湖山矿务局;1978 年至 1984 年,厦门大学读书;1984
年 12 月至今,厦门大学法学院教师,期间 1987 年 6 月至 1988 年 8 月,联邦德
国 BOS 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1993 年 9 月至 1994 年 9 月,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
高级访问学者;2002 年 2 月至 2002 年 8 月,英国剑桥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
者;2007 年 9 月至 2008 年 8 月,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14 年 4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天通股份独立董事。
    龚巍巍,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专长于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及相关材
料的行业管理。2005 年 9 月至 2010 年 7 月,在北京大学电子学系学习;2010 年
7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2015 年 4 月至今,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天通股份独立董事。
    (二)兼任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潘峰(主席)、龚里
    2、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潘峰、龚里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钱凯(主席)、潘峰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龚里(主席)、钱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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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0 年度,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事务,通过实地考察、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审会计师及公司其他相关人员沟通,主动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我们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和表决程序执行,在参加董事会会
议前,对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本着勤
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我
们对本年度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投赞成票。同时,我们分别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成员,依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各司其职,协助公司董事会认真履
行职责,开展工作。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以通讯方式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事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大会次数
     钱凯                6         6         0          4          3

     潘峰                6         6         0          6          0

     龚里                6         6         0          5          0

姚志高(已离任)           4         4         0          3          0

廖益新(已离任)           4         4         0          4          0

龚巍巍(已离任)           4         4         0          4          0

    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
行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减持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
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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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均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满
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担保。
    2020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属
公司正常业务往来,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终止或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
石晶片项目(海宁)”、“年产 70 万片新型压电晶片项目”,对“年产 2 亿只智能
移动终端和汽车电子领域用无线充电磁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上述终止或结项
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9.8 亿元(含利息收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
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国家及相关部门有关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约束与激励并重,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
考核和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发布了《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经财务部门初
步测算,预计2020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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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9,223万元—10,376万元,同比增长80%—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59万元—1,812万元,同比增长11%—
30%。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
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
度的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
合理回报等多方面因素,在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等有关规定。
   (八)回购股份变更用途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考虑,报告期内,公司将已回购股份
的用途由原确定的“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
“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变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遵守所做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信息披露人员按照
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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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聘任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公司内部
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
期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按照各自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
别进行了审议,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
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诚信、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并结合各自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学习和了解相
关法律法规,提高专业水平,继续履行好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发挥好独立董事
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好、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作出
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钱凯、潘峰、龚里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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