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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通股份:天通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2022-11-24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72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数量: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6,868,686 股
    发行价格:9.90 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流通交易(非交易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或其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特定投资者持有股份锁定期另有法律规定或约定
的,则服从相关规定或约定。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了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1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一系列议案,其有效期为 12 个月,即 2022 年 3
月 23 日至 2023 年 3 月 22 日。
    发行人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召开了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2 年 7 月 25 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
    2022 年 8 月 8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通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7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 249,141,432 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
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236,868,686 股
    3、发行价格:人民币 9.90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344,999,991.40 元
    5、发行费用:人民币 20,304,037.02 元(不含税)


                                     2
    6、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324,695,954.38 元
    7、限售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
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
河证券”、“保荐机构”)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资金的实
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604 号《天通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2 年 11 月 8 日止,参与本
次发行的申购对象在中国银河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开立的账号为 608955778 的账户已收到 14 名认购者缴付的申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2,344,999,991.40 元(大写:贰拾叁亿肆仟肆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壹元肆
角)。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
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605 号《天通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止 2022 年 11 月 9 日止,天通股
份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2,344,999,991.4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0,304,037.02 元后,天通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24,695,954.38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236,868,686 元(大写:贰亿叁仟陆佰捌拾陆
万捌仟陆佰捌拾陆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2,087,827,268.38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3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认为: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
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7 号)和天通股份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决议,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不包括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
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缴款通知书》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
程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以及《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
案要求。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如
下: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
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
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
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4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缴款通知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9.90 元/
股, 发行股份 236,868,686 股,募集资金总额 2,344,999,991.4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4 家,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                 认购对象                   锁定期   获配股数      认购金额(元)

号                                            (月)    (股)

1    青岛华资汇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7,070,707     69,999,999.30

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8,686,868     85,999,993.20

3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13,131,313    129,999,998.70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51,631,313    511,149,998.70

5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6       20,202,020    199,999,998.00

6                   UBS AG                      6       18,484,848    182,999,995.20

7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            6        6,767,676     66,999,992.40

8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31,111,111    307,999,998.90

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        6,767,676     66,999,992.40

10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9 号     6
                                                         7,171,717     70,999,998.30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                    魏巍                      6       40,404,040    399,999,996.00

12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        7,070,707     69,999,999.30

13   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6
                                                        15,151,515    149,999,998.50
                      伙)

1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6        3,217,175     31,850,032.50

                        合计                           236,868,686 2,344,999,991.40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


                                       5
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非
交易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青岛华资汇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15 号 12 层 120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
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注册资本:23,8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3)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 3 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 5 楼 51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5)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45 之二 1601 自编 1610 单元
    法定代表人:苏权捷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
    (6)UBS AG
    企业性质:境外法人(合格境外投资机构)
    注 册 地 :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Basel, 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注册资本:3,8584.08 万瑞士法郎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
    企业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注册资本:185,555.5556 万元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
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7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 429 号 28 层(实际自然楼
层 25 层)2806 单元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 26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吟文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魏巍
    身份证号:330222197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科荟路*****
    (1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8
    注册地: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H686 室
    法定代表人:李文
    注册资本:13,272.4224 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 177 号院内 2 号楼蓝天阳新能源产业孵
化基地 41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企业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注册资本:185,555.5556 万元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
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
易情况。对于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
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9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号                                                                (股)      (%)

 1                      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129,561,810    13.00

 2                            潘建清                           57,306,180     5.75

 3                            潘建忠                           19,920,000     2.00

 4                            潘娟美                           19,056,000     1.9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
 5                                                             16,349,552     1.64
                             券投资基金

 6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7022组合       15,367,144     1.54

 7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13,768,519     1.38

 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三组合       12,741,023     1.28

 9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六组合                  9,770,800      0.9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
10                                                             9,486,469      0.95
                              CT001沪

                             合计                             303,327,497    30.4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信息,本次
发行完成后,截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

     1                   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129,561,810    10.50

     2                          潘建清                        57,306,180      4.65

     3                           魏巍                         40,404,040      3.28

     4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0,202,020      1.64

     5                          潘建忠                        19,920,000      1.62

     6                          潘娟美                        19,056,000      1.54

     7                          UBS AG                        18,761,697      1.52

     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7022组合     15,367,144      1.25

     9       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     15,151,515      1.23


                                          1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13,768,519       1.12

                          合计                                   349,498,925      28.35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未对公
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996,565,73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
增加 236,868,686 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236,868,686    236,868,686      19.20

无限售条件股份   996,565,730       100.00            -          996,565,730      80.80

股份总数         996,565,730       100.00        236,868,686   1,233,434,416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236,868,686股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潘建清仍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各项财务指标将更加
稳健。本次发行将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扩大公司资产规模的增长空间,优
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大尺寸射频压电晶圆项目、新型高效晶体生长
及精密加工智能装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有利于公司发展
战略的实施,提升公司资金实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
争力和市场地位,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结
                                            11
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
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
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高管人员结构未发生变动。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
产生同业竞争和其他关联交易。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亮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电话:010-80929029
    传真:010-80929029
    保荐代表人:张超超、王斌
    项目协办人:田易轩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负责人:颜华荣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
师楼
    电话号码:0571-85775888
    传真号码:0571-85775643


                                    12
经办律师:俞婷婷、胡振标、潘远彬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吕苏阳
办公地址:杭州市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电话号码:0571-88216888
传真号码: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加才、郭蓓丽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吕苏阳
办公地址:杭州市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电话号码:0571-88216888
传真号码: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加才、郭蓓丽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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