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12-15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2-05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柯玛进出口公司”,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澳柯玛进出口公司提供合
计 8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澳柯玛进出
口公司提供了 3.97 亿元的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 9.08
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00%。请广
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融资及
担保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4 亿元的担保(含正
在执行的担保,其中为澳柯玛进出口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金额为 5 亿元),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上述议案已经公
司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5 月 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公告》(编号:临 2022-011)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 20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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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澳柯玛进出口公司在中国银行的融资授信事宜提供 5000 万元
保证担保、在进出口银行的融资授信事宜提供 3000 万元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
保。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和合同签署时间均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1800692XA。
(三)注册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 315 号。
(四)法定代表人:王英峰。
(五)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六)成立时间:1999 年 10 月 28 日。
(七)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贸易经纪服务等。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10,164,093.47 1,822,317,970.32
净利润 42,455,797.13 3,107,914.30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7,486,787.80 560,386,869.38
负债总额 546,763,213.89 302,119,092.60
净资产 300,723,573.91 258,267,776.7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
保证人: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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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金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
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
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
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
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公司与进出口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
保证人: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保证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本外币折合 3000 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
限于本金、融资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
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
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
付)。
5、保证期间:本合同担保的每笔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主合同项下
的被担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澳柯玛进出口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资源
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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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划。同时,该公司经营活动亦在公司控制范围内,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
和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
理性。
五、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均在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及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 9.08 亿元(不含控股
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0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5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14%。公司不存在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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