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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克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报告2014-04-17  

						                   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报告

    作为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克股份”)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将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 3 名成员,由独立董事陈建国先生、独立董
事沈建文女士及董事陈江先生组成,独立董事陈建国先生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全体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召集人陈建国
先生有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资格。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13 年 1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会同独立董事与为公司提供 2012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的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在进场前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并就审计工作进行
协商,确定了年报审计工作计划。
    同日,公司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了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总经理陪同独立董事对工厂及美克美家
新疆店进行了实地考察。财务总监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本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这将
有利于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积极发挥作用。
    (二)2013 年 2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2 年度
财务会计报表及《201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与会委员认为:
    公司编制的 201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反映了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
况及 2012 年度的经营成果;报表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同意公司将编制的 201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草稿,未经审计)
及相关财务资料提交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三)2013 年 3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阅了由华寅五洲会计师事
务所提交的公司 201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与会委员认为:
                                     1
    同意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要求公司财务部门在与年审会计师进
行充分沟通后,根据年审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对财务报表进行完善后尽快编制完
成财务会计报告
    (四)2013 年 3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 2012 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经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 201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经对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12 年审计工作的检查,该事务所
在从事公司 2012 年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委员会对其工作质
量表示满意。
    为此,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3 年度的财务
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公司 2012 年各项审计
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
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对其工作质量表示满意。为此,建议公司继续聘
任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3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
政策及估计变更,无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的事项发生。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2
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
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交流,综合听取各方意见,积极进行协调,确保按
期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及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定期对内部审
计工作进行评估,督促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运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运作
指引》、公司《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审议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预案,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的财务报告。
   2014 年,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将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及时获取履职所需的
法律、会计和上市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运作,推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3
   (此页无正文,为《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
履职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陈建国               沈建文                陈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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