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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克家居:独立董事意见2016-03-07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作为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本着严格自律、实事求是的态度,秉持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切实
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预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了
解: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是经2014年10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1月3日正式成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日
为2016年5月3日。本着让公司员工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分享公司成长收益的目的,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3月3日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了存续期展期的事宜,并将经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展期
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展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
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等规定的要求,履
行了规定的决策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不超过12个月。
该事项将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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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建国、李大明、李季鹏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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