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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克家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3-02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美克
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美克国
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 6 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026.0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VIVET INC.提供担保计划的预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VIVET INC.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整体发展需要,有
助于子公司高效筹集资金,提高运营效率。
    上述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VIVET INC.提供担保。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此页无正文,为《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薇               李大明              李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