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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克家居: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20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预案
    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 2017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正式成立。鉴于公司 2017 年员工
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0 年 1 月 18 日期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
公司价值的认可,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本着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使员
工分享公司增长收益的目的,根据《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十一、(一)“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展期”的规定,公司本次持有人会
议拟对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即至
2021 年 1 月 18 日,并将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
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
计划》等规定的要求,履行了规定的决策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对 2017 年员工持
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将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此页无正文,为《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薇               李大明              李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