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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克家居: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28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本着严格自律、实事求是的态度,秉持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切实维
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核
实,并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称《激励计
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范围内,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26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
单中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26 日,
并同意向 1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880 万份股票期权。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此页无正文,为《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薇                     沈建文                    马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