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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通信: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2019-03-19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通信”或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

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

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说明

     (一)因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筹划涉及本公司的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自 2019 年 3 月 5 日

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

编号:2019-009)。

     (二)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

议》。
    (三)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

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四)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重组预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对

重组预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方案;交易对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同

意本次交易方案;标的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同意本次交易方案。

    (六)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七)公司独立董事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前审核了本

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重组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九)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综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

次交易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

法、有效。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1)本次交易尚需完成交易标的

评估结果在国务院国资委的备案;(2)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

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3)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4)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5)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

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现阶段所履行的法

定程序完备、合规,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