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通信:董事会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9-03-19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
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通信”或“公
司”)对本次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波动的情况说明如下:
因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自 2019 年 3 月 5 日开市
起停牌,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计算过程如下:
股票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 涨跌幅
项目
(2019 年 1 月 28 日) (2019 年 3 月 4 日) (%)
股票收盘价(元) 21.89 24.59 12.33
上证指数收盘值 2,596.98 3,027.58 16.58
申万通信指数收盘值 1,976.34 2,490.67 26.02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4.25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13.69
综上,公司本次重组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
五条之规定的累计涨跌幅相关标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长江通
信股价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在本次重组
方案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无异常波动情况。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