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烽火众智”)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 60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 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集 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 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烽火科技集团, 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交易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况。因此,本次交 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