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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通信: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2019-03-19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烽火众智”)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 60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

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集

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

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烽火科技集团,

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交易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况。因此,本次交

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