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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通信:长江通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6-1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须知: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
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
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会议期间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四、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必须在会
议召开前向大会会务组办理登记签到手续。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

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利,列席代表不享有上述权利。
    五、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享有一票表决权。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及未填、错填、字
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
结果视同弃权处理,其中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果。在计票开
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

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
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
    七、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建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请现场参会的投资者
务必在 2021 年 6 月 15 日前向公司登记并于本次大会当日做好个人防护
工作,主动配合公司园区物业做好现场个人事项登记、体温检测等疫

情防控要求,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场,并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必
要的座次距离。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议案的表
决结果需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完
毕后,现场会议结束。会议会务组将现场投票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息
网络有限公司,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将最终表决结果回传后公

告。
    八、本次会议设计票、监票人(会议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
进行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一)14:30
     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 2 号)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熊向峰先生


序   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执行人
          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正式开始                                              熊向峰
第一项
          宣布会议召集及出席情况                                                  梅   勇
          审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赖智敏
            议案二、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赖智敏
            议案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赖智敏
            议案四、关于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赖智敏
            议案五、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赖智敏
          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六、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梅   勇
第二项      议案七、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周锡康
            议案八、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银香
            议案九、《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梅   勇
            议案十、关于聘用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梅   勇
            议案十一、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梅   勇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梅   勇
            议案十三、《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梅   勇
            议案十四、《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梅   勇
          议案表决:
第三项      宣读表决方法并推选监票人                                              熊向峰
            计票与监票                                                            监票人
第四项      宣布表决结果                                                          梅   勇
第五项      宣读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
第六项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梅   勇
第七项      宣布大会结束                                                          熊向峰
                           目       录

议案一: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

议案二: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

议案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 6

议案四:关于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

议案五: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 12

议案六: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

议案七: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5

议案八:2020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8

议案九:《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35

议案十:关于聘用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36

议案十一: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40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41

议案十三: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44

议案十四: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46




                                2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0 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77 亿元,同比增长 0.20%,实

     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44 万元,同比下降 26.01%。公司净

     利润的减少主要是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来自于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

     同比减少所致。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76,619,036.17       176,267,835.87           0.20     147,704,241.34

归属于上市公司
                        83,436,886.81    112,772,513.41        -26.01      232,323,134.26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88,939,893.71    105,864,157.44        -15.99      212,781,930.20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24,643,169.57    -77,497,691.01        不适用      -38,625,694.16
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
                         2020年末          2019年末       年同期末增         2018年末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
               1,998,096,258.38 1,957,137,282.20                  2.09 1,901,561,946.58
股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2,178,866,968.15 2,094,514,196.64               4.03 2,015,466,223.46




                                              1
       二、利润表主要项目说明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76,619,036.17 176,267,835.87                   0.20
 营业成本                           142,599,010.62 152,535,738.88                 -6.51
 销售费用                            15,400,099.63       15,939,419.75            -3.38
 管理费用                            26,948,101.95       34,397,768.90           -21.66
 研发费用                            10,966,044.18        5,460,552.96           100.82
 财务费用                            -1,407,429.37       -3,517,991.66            59.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43,169.57 -77,497,691.01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850,680.79       27,304,396.74            27.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04,249.79 -61,544,410.53                 74.81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本期期
                                                               上期期
                                   本期期末                              末金额
                                                               末数占
                                   数占总资                              较上期     情况说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总资产
                                   产的比例                              期末变       明
                                                               的比例
                                     (%)                               动比例
                                                               (%)
                                                                          (%)
应收票据            1,135,970.00       0.05   17,252,883.90      0.82     -93.42    说明 1
预付款项            5,782,350.11       0.27   12,379,945.04      0.59     -53.29    说明 2
其他应收款          6,975,655.35       0.32    2,592,003.83      0.12     169.12    说明 3
存货                7,991,944.81       0.37   17,509,054.95      0.84     -54.36    说明 4
在建工程            3,038,966.02       0.14    2,216,828.68      0.11       37.09   说明 5
开发支出            2,142,058.56       0.10    1,134,197.14      0.05       88.86   说明 6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0       0.00    1,418,325.56      0.07    -100.00    说明 7
应付票据           14,369,714.00       0.66    4,154,876.66      0.20     245.85    说明 8
应付账款           62,383,082.84       2.86   37,589,533.53      1.79       65.96   说明 9
预收款项                4,500.00       0.00   12,251,812.93      0.58     -99.96 说明 10
应交税费            9,370,089.86       0.43    6,410,981.33      0.31       46.16 说明 11
合同负债            1,460,718.97       0.07            0.00      0.00     100.00 说明 12
预计负债                    0.00       0.00      762,779.95      0.04    -100.00 说明 13
递延收益              500,000.00       0.02            0.00      0.00     100.00 说明 14
其他流动负债        9,384,991.81       0.43    1,111,912.00      0.05     744.04 说明 15




                                              2
其他说明

   说明 1: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减少 93.42%,主要系本期收到应收

票据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说明 2:预付款项较上年期末减少 53.29%,主要系本期加强现金

流管理、减少预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说明 3: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期末增加 169.12%,主要系支付项目履

约保证金所致;

   说明 4:存货较上年期末减少 54.36%,主要系公司加速存货周转

所致;

   说明 5: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增加 37.09%,主要系公司信息电子产

业园项目的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说明 6:开发支出较上年期末增加 88.86%,主要系本期加大研发

投入所致;

   说明 7: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期末减少 100.00%,主要系长盈公

司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回所致;

   说明 8:应付票据较上年期末增加 245.85%,主要系本期调整融资

结构、增加票据使用规模所致;

   说明 9:应付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 65.96%,主要是本期加强资金

管理、严格控制采购付款进度所致;

   说明 10:预收款项较上年期末减少 99.96%,主要系本期项目预收

款同比减少所致;

   说明 11:应交税费较上年期末增加 46.16%,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

税增加所致;
                                 3
   说明 12:合同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 100.00%,主要系按照新收入

准则,本期确认符合合同负债的预收货款所致;

   说明 13:预计负债较上年期末减少 100.00%,主要系本期获取法

院判决书,将去年计提的预计负债转入其他流动负债所致;

   说明 14:递延收益较上年期末增加 100.00%,主要系本期收到未

满足确认收益条件的政府补助所致;

   说明 15: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 744.04%,主要系本期涉

诉事项导致很可能发生损失所致。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

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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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

 母公司净利润 91,031,584.64 元, 按公司会计政策以此为基数分别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 10%的任意盈余公积共计 18,206,316.92 元。

          公司 2020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83,436,886.81 元,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红利

 9,900,000.00 元。公司剩余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 10 股                           分红年度合并报     占合并报表中归
           每 10 股                每 10 股   现金分红的
 分红                   派息数                             表中归属于上市     属于上市公司普
           送红股数                转增数       数额
 年度                  (元)(含                            公司普通股股东     通股股东的净利
             (股)                (股)     (含税)
                          税)                               的净利润           润的比率(%)
2020 年           0         0.5           0    9,900,000    83,436,886.81              11.87
2019 年           0            1          0 19,800,000 112,772,513.41                  17.56
2018 年           0         3.6           0 71,280,000 232,323,134.26                  30.68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5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公司拟在保障日常经营资
金需求、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
品。现将该事项报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

况,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严格控制风险的提前前提下,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包

括由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6
   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和筛选

后,选择购买安全性高、风险性低、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公司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资金管理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

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将

对 2021 年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同时在具体投资操作时,视

现金流情况作出理财产品赎回的安排,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公司负责资金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

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

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将对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进行评估,预留足够的资金用于日

常支出。公司使用短期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

营的前提下进行。

    (二)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

产品。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自

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自
                               7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资产财务部按

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是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

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

制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0 年 1-12 月     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217,886.70    209,451.42

          负债总额               18,077.07     13,737.69
          净资产额               199,809.63    195,713.73
          营业收入               17,661.90     17,626.78
           净利润                8,343.69      11,278.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2,464.32      -7,749.77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

                                 8
 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不影响公司
 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
 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
 此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五、截至目前,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
 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保本收益型理财        2,000             2,000       19.54           0
         合  计                2,000             2,000       19.54           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00%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23%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2,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3,000
总理财额度                                                           5,000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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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日常关联交易

的预计、披露和审议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 2021 年与关联方

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予以报告。

     一、关联方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技术服务、物业服务、水、电、汽,

租赁办公场所等;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

     二、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技术服务、物业服务、水、电、汽,

租赁办公场所等;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

     三、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现对 2021 年日

常关联交易作如下预计:




                                 10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1 年预   占同类业务     2020 年预   占同类业务   2020 年实    占同类业务
                关联方
  内容                         计金额     比例(%)       计金额     比例(%)    际发生金额   比例(%)
           武汉烽火信息集成
                                 1,500        6.20%         2,000       10.30%        1,090        5.61%
           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烽火技术服务
销售商品                         2,000        8.26%             /            /            /            /
           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3,000       12.40%         2,400       12.36%        1,326        6.83%
                 小计            6,500       26.86%         4,400       22.66%        2,416       12.44%
           武汉烽火众智数字
                                      /              /      2,000       14.37%            /            /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
采购商品                         1,500        7.96%             /            /            /            /
           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4,000       29.20%         1,000        7.18%          151        1.08%
                 小计            5,500       29.20%         3,000       21.55%          151        1.08%
 合计              /            12,000               /      7,400            /        2,567            /


               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交易定价均在公开、公平、公正
           的前提下采用市场公允价格。

               五、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的
           正常措施,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得到
           了充分保证。
               本议案的表决,关联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应予回避。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
           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11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在财务公司的经营

范围内,获得相关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一年。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科持有财务公司 100%股权,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于财

务公司因同受中国信科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

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海波、高永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
                                    12
别相关的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L0137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31362U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夏存海
      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22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一区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
                      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
                      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
                      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
                      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
                      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
      经营范围        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
                      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
                      场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中国信科持有财务公司 100%股权。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78,342 万

元,净资产为 125,523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8,827 万元,净利

                                  13
润 3,969 万元。

     (三)其他说明

     财务公司以“立足集团、创新发展”为经营宗旨,致力于为集团

所属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专业化金融服务,目前已开展本外币存款、

结算、信用鉴证、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及票据承兑、保险

代理、财务顾问等业务。近三年,财务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

平稳运行,各项风险监控指标表现良好。财务公司于本公司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

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2、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金融机构

提供的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

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

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

终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

服务的存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

利率厘定,将不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

同档次存款利率平均水平。
                                 14
     2、信贷服务

     财务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保

监会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中对人民币、外币资金的需求,财务公司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为公

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贷款

上限为人民币 5,000 元,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的实际利率应不高

于公司同期银行贷款的实际利率平均水平。

     3、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

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财务公司免收代理结算手续费。

     4、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

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财务公

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

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二)主要责任和义务

     1、公司依照本协议在财务公司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

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公司对与财务公司履行本协议期间为

财务公司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便利。在公司与财务公司履行本

协议期间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人事变动、重大诉

讼、股权或控制权的变化,及时与财务公司进行通报和交流。

     2、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

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财务公司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公司提供
                              15
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

全,满足财务公司支付需求。财务公司将每月向公司提供其财务报

表,并根据公司受证券监管部门和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所需的法律文

件、协议、政府批文、财务资料和其他资料,财务公司保证其所提供的

全部资料和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财务公司存在出现违反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

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三)协议的期限、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如按照有关法律、公司及财务公

司《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需经过相关审批程序才能生效

的,则应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始生效。本协议有效期 1 年。

       2、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双方需提前协商,到期终止协议

或办理续签协议事项。

       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

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4、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

力。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承担

违约责任。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

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
                                16
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

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

风险,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职事务所”)审核了财务公司管理层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

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涉及的合理性与执行的有效性作出的评价与认定。

天职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大唐电信财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 天 职 业 字 [2021]20959 号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未发现财务公司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会计

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七、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在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应急风险处置预案》、《关于在大唐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控制制度》,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八、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余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下属公司)尚

未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0 亿元,贷款余

额为 0 亿元。

     九、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7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海波、高永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经监管部门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

金融机构,在其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

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严格监管;公司拟定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

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本次关联交易遵

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

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公司与大

唐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存

贷款的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交易事项公平合理,对上市

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会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18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经监管部门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

金融机构,在其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互惠、互利、

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讨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事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19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

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公司董事勤勉尽职、积

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

者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治理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

要求。现将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0 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

事规则》,报告期内各董事严格遵守所作的董事声明和承诺,认真履行

《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义务,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公司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 1/3,符合法定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七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均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独立董

事认真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股权转

让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性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

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20
    会议届次           时间                              决议事项
                                 1、2019 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2、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 2020 年度银行授信及贷款额度的议案
                                 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7、关于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2020/4/28
                                 9、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十一次会议)
                                 10、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11、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2、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3、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4、2020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5、关于聘用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
                     2020/6/9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
                     2020/7/8    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议案
      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            1、2020 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报告
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2020/8/27 2、2020 年上半年财务工作报告
  会十二次会议)              3、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2020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2、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2020/10/29
                              3、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的议案
  会十三次会议)
                              4、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2020/11/19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一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关于挂牌转让长飞(武汉)光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8.42%股权
                   2020/12/18
      二次会议                的议案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为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按照《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中关于战略委员会的职责规定,对公司进一步优
                                           21
化产业布局,推动智慧交通业务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对公司“十

四五”战略规划的编制进行了事前指导。委员会要求经营班子成员围

绕落实“内生+外并+创孵”的发展模式,克服疫情影响,加大市场开

拓力度,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智慧交通业务发展,努力完成董事会下

达的年度任务目标。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委员会

成员出席各次会议,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内部有效性评估等方面,充分发

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详见公

司《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3、董事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召开了三次会议,对提名巴继

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和李银香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教育背

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进行了审议,认为提名的副总

裁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委员会还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

了年度考核,认为对高管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市场行

业水平和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和考核标准,2020 年度披露的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管员人员报酬情况真实、准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22
按照工作细则的规定,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

责,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议案,并出具了相关的书面审阅意见,为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详见公司《2020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

真落实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与授权,通过认真审议和审慎决策,充分

发挥了董事会职能。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涉及利润分配、补选董事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已按

照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予以组织实施并完成。

    五、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

定,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共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25 份,始终坚持

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确保信息披露

的公开透明,并严格执行公告披露审批流程,做好公告文件归档管理,

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

    六、投资者保护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本年度,公司并通过投资者网上说明会、上证 E 互动平台、投资者

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充分尊重和维护了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就 2019 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情况组织召开了

投资者网上说明会,参加了湖北证监局组织的 2020 年湖北省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与投资者进行了良好的互动。
                               23
    七、董监高培训工作

    为了做好公司的规范运作,强化董监高对公司规范运作的认识。

2020 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交所、湖北证监局、湖北上市

公司协会等单位组织的相关培训。董事长参加了湖北证监局组织的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规培训”,董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

湖北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规范发展专题培训”,2 名独立董

事参加了上交所组织的“2020 年上市公司第二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总体而言,2020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组织职责,积极执行股

东大会决议,指导并支持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确保了公司各项年度

经营指标顺利实现。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更加勤勉尽责,充分履行

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围绕落实“十四五”规划,带领经

营班子,加快产业布局,加强市场开拓,加速新动能培育,努力提升

经营质量和管理效能,全力以赴推动长江通信实现高质量发展,为股

东利益最大化而不懈努力。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24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我受监事会委托,报告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

法对公司发展、财务状况以及董事、经营管理层行使职权、履行职务

等情况进行监督,有效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

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运行。现就 2020 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监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8)2020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5
    3、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独立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

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表

决程序和经营管理层的运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

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

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全面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年度报

告及其它定期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过去的一年,公司在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带领下,坚持稳中

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营管理工作,全力打好了“十

三五”收官的攻坚战,公司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在此监事会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辛勤工作及所取得的经营业绩表示肯定,
                               26
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继续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经营质量。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学习、

恪尽职守,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更好地配合公司董事会和管

理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

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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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0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义务,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由王仁祥先生、李银香女士、温世扬先生组

成。
     王仁祥先生:1997年1月至2001年5月历任武汉工学院管理学院教
师、工业外贸系主任、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2001年5月至

2014年5月任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院长;2014年5月至今任武汉理工
大学金融创新与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职务。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李银香女士:2003年至2007年担任文华学院财务负责人,2010年7
月至今任湖北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教授,兼任湖北亿钧耀能新材有限
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华菱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

                                  28
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温世扬先生:1988年至2012年先后任武汉大学法学系副主任、法

学院副院长。2013年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法
商研究》常务副主编,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
学会保险法研究会副会长、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等职

务。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

系、亲属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两次股东大会:2019年

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王仁祥、温世扬
均亲自出席会议。
   2、出席董事会情况:本年度公司召开7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均按
规定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会次数       (次)      (次)     (次)
    王仁祥          7              7           0        0
    温世扬          7              7           0        0
    李银香          2              2           0        0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参加了公司202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且对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

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公司也能够很好的配

                               29
合独立董事工作的开展。

    (二)主持及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其中战略委员会

1次,审计委员会5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按照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我们积极出席并主持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勤

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议案,并出具了

相关的书面审查意见,为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0年度,在参加董事会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我们对公司

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和指导工作,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

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

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等进行考察;并通过电话或邮件,与公司内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

阻碍或隐瞒,不干预我们独立行使职权。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

的工作条件,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需经

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

足够的资料,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30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

则;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3、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存在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的情况;

   4、公司已经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情

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涉及募集资金的相关事项。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及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高管薪酬

的管理规定。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31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

母公司净利润91,031,584.64元, 按公司会计政策以此为基数分别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0%的任意盈余公积共计18,206,316.92元。

     公司2020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3,436,886.81元,拟每10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0.50 元 ( 含 税 ) 向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分 配 红 利

9,900,000.00元。公司剩余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能严格遵守并履行在

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相关承诺事项,未发生公司及股东违反

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报刊发布定期公告 4
份,临时公告 41 份,董事会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依据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原则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已有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框架内,严格遵守并

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内控体系运行良好,公司各项生产、管理工作规

范、有序。公司进一步修订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手册》,编制了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32
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程序有效。我

们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董事长、独立董事的选举工作,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3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各类会议9次,其中战略委员会1次,

审计委员会5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3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召开会议,依法合规履行

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产业布局和智慧交通业务发展进行了

讨论,对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进行了指导。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审查公

司内部控制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对本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工作

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

   3、董事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执行公司关于董事津贴制度和

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核了公司高管人员2019年度薪酬;

对第八届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补选的董事以及选举的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公司运作规范,财务运行稳健,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内

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

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研究各项重要议题并发表独立建议,在
                              33
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积极发挥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

面的经验和专长,充分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

应有的作用。

    2021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范要

求,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忠实地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继续为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

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

健康发展。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仁祥    李银香    温世扬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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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 2021 年 4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

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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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用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17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状况比较熟悉,在工作中具有良好
的合作基础,为保证该项工作的连续性,根据《股票发行和交易管
理暂行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
司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
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
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
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
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
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

                                   36
 从业人员总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
 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

 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
 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

 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是否从事过证 在其他单位兼
                  姓名       职业资质
                                              券服务业务     职情况

  项目合伙人
                 李顺利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无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会计师      余文琪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无
质量控制复核人    揭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无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顺利



                                  37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 年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19 年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19 年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20 年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20 年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20 年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余文琪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 年-2020 年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0 年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揭明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 年-2020 年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 年-2020 年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
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38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
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

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年           2021年
 财务审计费用(含税)                  49               49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              10               10
 合计(含税):                        59               59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

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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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的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指引》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重新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1 年),原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03 年)已不适用当前的监管要求,将予以
废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共六章、三十条,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
职条件和独立性,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变更,独立董事的权利
和义务,独立董事的工作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其中需各位股东、股
东代表重点审议的是第四章《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第五章《独
立董事的工作保障》,其他内容均不超出《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范围。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
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
见附件。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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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二: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经主要股东以及本届董事会提名,拟推荐熊向峰

先生、任伟林先生、余波先生、李荣华先生、吴海波先生、高永东

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吴海波先生、高永东先

生、任伟林先生、李荣华先生、余波先生为股东单位提名,熊向峰

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即当选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41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熊向峰,男,汉族,1964 年 9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团委书记,光纤光缆部副

主任、电缆厂厂长,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

记、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2013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2014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任伟林,男,汉族,1962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

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副处级

秘书,武汉市国资办副处长,武汉市委研究室综合一处处长,武汉长

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副书记、工会副主席,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工作部部长,董事长

助理。现任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

董事、工会主席,武汉长江经济联合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2012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5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

副董事长。



    余波,男,汉族,1981 年 7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

程师。曾任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融资处科员、

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现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业

发展部部长,武汉高科医疗器械园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42
    李荣华,男,汉族,1963 年 6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武汉交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交通部长江航

运经济技术研究所副主任、主任,所副总工程师,副所长(主持工

作)、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

理、董事、总经理。现任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部正部长级。2015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吴海波,男,汉族,1974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子

系统产品业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任中

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同博科技有

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高永东,男,汉族,1965 年 11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

师。1987 年参加工作,曾任武汉邮科院情报所图书馆馆长、烽火通

信技术中心资源服务部经理、烽火科技学院情报信息部主任、武汉

邮科院科技发展部副主任等职务。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科技与信息化部副主任。2021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43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三: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届董事会提名,拟推荐李克武先生、李银香

女士、江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即当选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44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克武,男,汉族,1966 年 3 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

历,经济法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华中师范大学教务处副

处长、校办副主任、法学院党委书记;现任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院

长。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湖北省人大常委

会、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商法研究会、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等职务。



    李银香,女,汉族,1969 年 11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

专业教授、高级会计师,研究生导师。曾任文华学院财务负责人,

现任湖北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教授,兼任湖北亿钧耀能新材有限公

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华菱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江小平,男,汉族,1974 年 10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信息与

通信工程专业教授,研究生导师。2011 年 3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中南

民族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师,现任中南民族大学电子信息工程

学院副院长,兼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45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四: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主要股东提名,拟推

荐罗锋先生、卫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即当选公司第九届监

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46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罗锋,男,1976 年 9 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

计师。曾任武汉邮政局计划财务部会计,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员,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纪审监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主管、纪检监察

主管兼财务审计,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审监综合办公室副

主任兼审计部主任。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务

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卫红,女,1970 年 11 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曾任湖北省黄冈市经委工业供销公司财务科出纳、主管会计、财务经

理,红桃 K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市场财务管理专员、稽核经理,江

汉大学文理学院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武汉光谷进出口有限公司计划

财务部部长,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执行经理。

现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2016 年 5 月至

今任本公司监事。




                              47
附




件




48
附件: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1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的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
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
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49
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第七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最多在 5 家上市公司(包括本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50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第七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
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
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
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其直系亲属;

    (五)为公司及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
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
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前述

“重大业务往来”系根据《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七)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纪录:
                                51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第九条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

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
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
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十条 独立董事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
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的,应
及时通知公司,必要时应提出辞职。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
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52
系发表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
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第十三条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应将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
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等书面文件报送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关情
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书面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
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但可以作为董事候选人选举为董事。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是否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连续出现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除出现前述情况及《公司法》中规定不
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提前免
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
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

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
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规定人数时,
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提出
辞职的独立董事应继续履行职务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
                              53
    第十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时,

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补足独立董事的人数。

                第四章   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

董事的职权外,还拥有以下特别职权: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在 3000 万元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的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
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六)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公
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其他条文赋予的其他职

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时,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半数以上同
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

况予以披露。
    第十九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54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确定或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
生的总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除上述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自律规则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独立董事须发表独立意见的其
他事项。
    第二十条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
    (一)同意;
    (二)保留意见及理由;
    (三)反对意见及理由;

    (四)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第二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
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全体独立董事年度报告书,对其
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五章   独立董事的工作保障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公
司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
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必要时可组织独立董事实
地考察。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

                                55
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以要
求补充。当 2 名或 2 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

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
事会应予以采纳。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 5

年。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
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

供材料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应当公告,董
事会秘书应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第二十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二十五条 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聘请中介
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应当由
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除
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
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
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
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56
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

“过”、“不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施行。

    经 2003 年 12 月 5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