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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力石化: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9-1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审查,
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议案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
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
独立的审计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
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    力                 程隆棣                   傅元略




                                                      2019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