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51 公司简称:亚宝药业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刘永安 因公出差 任蓬勃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 199,585,789.80元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 ,公司母公 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 1,243,593,770.47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 本。 若以2023年年末公司总股本770,000,023股,扣除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已完成回购注销的股 票49,999,929股后的股本总额,即720,000,094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1.5元(含税),共计派 发108,000,014.10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亚宝药业 600351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任蓬勃 杨英康 办公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北街11号院2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 号楼11层 北街11号院2号楼11层 电话 010-57809936 010-57809936 电子信箱 renpengbo@yabaoyaoye.com yabaoyyk@163.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医 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 龄化加速、城市化、医疗保健意识的增强以及慢病患病率的不断增长,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十四 五”规划提出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未来医药行业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医药产业发展空 间广阔。 2023 年,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外需下滑和内需不足、周期性和结构性问题并存等诸多发 展不利因素,中国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统筹稳增长和增后劲、注重精准施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 力,扎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医药工业稳步向高质量发展迈进,技术创新、国际化、先进制造 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但受药品控价、出口减少等因素影响,主要经济指标同比出现下滑。根据国 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 年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25,205.7 亿元,同比下降 3.7%; 实现利润总额 3,473.0 亿元,同比下降 15.1%。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涵盖中药细分行业。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以 来,中医药复兴和传承创新已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层面高度重视中医药行业发展。 继 2022 年国家层面发布了医药行业相关政策 320 条之后,2023 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 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各项行 业管控措施进一步规范,落实中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加速中药新药审批,2023 年,国家 药监局(NMPA)批准 10 个中药品种(不含原料药)上市许可,同比增长 42.9%;国家药监局药审 中心(CDE)受理上市许可申请的中药品种(不含原料药)24 个,同比增长 100%。获得 CDE 临床 试验默示许可的中药品种(不含原料药)59 个,同比增长 44%;CDE 受理临床试验申请的中药品 种(不含原料药)66 个,同比增长 32%。在《“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引领下,中医药行业规 范化、标准化、国际化发展持续完善,服务健康中国建设的能力持续增强。 公司以“儿科第一,成人药补充,投资&创新”为经营方针,主要产品还包括儿科用药。据米 内网数据,儿科中成药 2022 年在我国三大终端六大市场(城市公立医院和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 区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城市实体药店和网上药店)合计销售规模超过 168 亿元、2023 年上半年突 破 85 亿元,其中城市实体药店终端儿科中成药销售额涨幅超 15%。当前儿童用药市场供需矛盾明 显,大量临床需求未被满足,政策继续扶持儿童用药创新发展,更多的儿童用药将获批上市。儿 童常见病用药领域药品上市数量不断增加,在出生人口减少及消费转向买方市场的形势下,市场 竞争将更加激烈。2023 年,儿童用药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共公布 12 件,涉及儿童临床用药管理、 药品说明书中增加儿童用药信息、儿童药物临床研发和成人用药数据外推至儿科人群的定量方法 学、对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予以优先审评审批等,以儿科临床需求为导向推动药品生 产企业研发,加大对儿童用药品种及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补齐儿童药物适宜剂型、规格不 足等短板。儿童用药审批方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2023 年批准儿童用药产品 92 个儿 童用药,同比增长 39.4%,其中 26 个品种通过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二)行业主要政策变化的影响 近年来,国家大力鼓励中医药行业发展,密集出台多项利好政策法规,持续细化关于中药创新、 中医药文化传承、中医药行业标准化等政策,引领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3 年 1 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 干措施》,从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强化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监管,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 理,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重视中药上市后管理,提升中药标准管理水平,加大中药安全监管 力度,推进中药监管全球化合作等 9 方面提出了 35 条具体措施,推进中药产业的传承发展。 2023 年 2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到 2025 年,优 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质量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药质量不断提升。 2023 年 4 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 健康委、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推动 部署“十四五”期间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包括提炼中医药文化精神标识、加强中医药 文化时代阐释、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加大中医药文化活动和产品供给、促进中医药文化海 外交流等在内的一系列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和传播推广力度。加大弘扬中 医药文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健康需求和精神需求。 2023 年 7 月,国家药监局制定并发布了《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标 签管理。规定共 22 条内容,主要涉及适用范围、总体要求、责任主体、包装要求、标签印制要求、 标签内容要求、发运过程中的包装标签管理、标签额外项目、特殊中药饮片标识等相关要求,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2023 年 11 月 22 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关于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沟通交 流和申报的有关措施》。其中提到,根据中药 3.1 类的特点、沟通交流制度和中药注册分类和申报 资料要求的相关规定,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提出以下意见:加强研发关键节点的沟通交流;实行 申报资料阶段性递交,加快技术审评。 为鼓励国内药企加大儿童用药尤其儿童用中成药的研发和生产,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关于儿童 药方面的多项政策,加快了儿科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不断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 高质量发展。 2023 年 1 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临床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从加强儿童用药遴选和配备管理,强化儿童用药临床合理使用,加强药师配备并提供儿科药 学服务,做好儿童用药处方调剂和专项点评,开展儿童用药临床监测,加强儿童用药指导和健康 宣教等六个方面对儿童临床用药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从而进一步提高儿科医疗质量,保障儿 童用药安全。 国家卫健委等 10 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再次强调 “进一步补齐儿科药短板”等内容,具体包括:①加大对儿科药品种及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 补齐儿童药物适宜剂型、规格不足等短板;②加强儿科药使用监测,动态调整相关短缺药和临床 必需易短缺监测清单;③推动儿科药重点品种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发展;④支持符合条件的儿科 相关医疗机构按程序提出增加药品说明书儿科药信息的建议;⑤充分运用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 对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科药予以优先审评审批;⑥加强医疗机构儿科药遴选和配备管理,提高 合理用药水平;⑦支持儿科医院制剂依法依规在医联体内使用,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 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 中医药是中国传统医药和新型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预防未病、治疗重症、疾病康复及传 染疾病防治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价值,特别是对于儿童用药,相对 于西药来讲,儿科用中成药以其药性温和、服用方便、价格便宜、副作用较低以及“治养”相结 合的特点也将越来越受到家长的青睐。随着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人 口老龄化不断加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关注度与认可度也不断提升,对中医药全周期全链 条服务的需求也将日益旺盛。公司将积极响应政策要求,参与中医药振兴发展建设,关爱儿童健 康成长,全面推进开展中医药质量提升、中医药创新发展、补齐儿科用药短板等工作。 (三)行业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但药品需求刚性较强,不存在明 显的周期性变化和季节性特征,但由于某些疾病的发生与气候条件变化密切相关,而且不同地区 的经济发达程度、环境状况、医疗水平存在差异,因此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的疾病谱和用药结构 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单种或某一类药品的消费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或区域性。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聚焦儿童健康产品,集中优势资源,将研发、生产及销 售都聚焦“儿科第一”的经营方针,凭借四十多年高质量发展积累起来的系统综合优势,助力健 康中国建设。2023 年,公司连续 10 年荣获医药行业最具权威性机构,获得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 心颁发的“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和“2022 年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佳工业企业”的荣 誉;公司在产品研发、对外合作、设备升级改造、信息系统等方面积极跟进行业前列,入选“科 创中国”中医药贴敷技术创新基地、“科创中国创新基地”,获得“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最佳实践案 例奖”;公司还积极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2023 年积极履行“现代医药产业链‘链主’企业” 的职责,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带动山西省内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帮助“链上”企业提升市场竞 争力和综合实力。 (五)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秉承“与健康携手,创生命绿洲”的企业使命,立足医药主业,专注于医药建康产业, 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与 2022 年相比未 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产品有中西药制剂、贴敷剂、原料药和药用包装材料等共计 300 多个品种,拥有药 品批准文号 300 余个,公司目前主要产品线涉及儿科产品、老年慢性病产品、女性健康产品和大 健康产品等。其中,儿科产品线包括以丁桂儿脐贴为代表的共计 27 个儿童药;老年慢性病产品的 代表品种有硝苯地平缓释片、珍菊降压片、甲钴胺片、红花注射液、硫辛酸注射液、盐酸倍他司 汀注射液等;女性健康产品线的代表品种有百喻片、复方莪术油栓、聚维酮碘栓、盆炎清栓等; 大健康特医产品唯源肽、唯源泰、唯源全等。 (六)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依据月度需求计划、临时需求计划,根据计划物料的类别确定不同的采购模式,依 托采购信息平台、现有合格供应商资源,实行公开线上招标(竞价招标)、询价比价、网上采购等 方式,对于市场价格存在波动较大的原材料,通过市场调研分析,采用储备采购模式。强化供应 商管理、完善采购制度流程、优化供应商准入/评估与轮换机制并统一管理供应商主数据、升级采 购共享平台/ERP 系统/E 家功能,建立了满足现阶段及未来采购业务规范化、成本控制的采购模式。 2、生产模式 生产计划严格遵循以销售需求为导向的原则,综合考虑成品库存、销售历史数据、生产公司 产能等情况,制定较为科学、合理的生产计划。增强执行操作的信息化,以 PSC 平台(产销协同) 为依托,从销售需求的填报、生产反馈等一条线实施信息化操作;保证各种信息公开透明,保持 信息与销售节奏的一致性;结合集中生产与柔性生产,并通过跟踪周排产进度表与销售缺货报表, 建立与销售的多维沟通渠道,跟进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为销售提供有力的支持与保障。 在集团战略的指引下,各生产公司定位明确,基本形成了各自的特色模式。目前芮城工业园 以小容量注射剂、丁桂儿脐贴产品为核心的生产基地;风陵渡工业园以片剂、消肿止痛贴为核心 的生产基地;太原制药以胶囊、片剂为主的生产基地;四川制药以口服液 、儿科颗粒剂/妇科栓 剂为核心的儿科和妇科药品生产基地;贵阳制药以薏芽健脾凝胶为核心的生产基地;北京生物以 外向型产品为核心的生产基地;一分公司以大健康产品为核心的生产基地;三分公司、上海清松 以原料药为核心的生产基地。 3、销售模式 OTC(非处方药)销售:根据药品种类及销售渠道,公司组建了一体化的商务平台模式,以终 端覆盖为核心功能的分销模式,以专业化零售门店维护为重点的儿科零售模式,以区域选点合作 为主的控销模式,以顾问式营销为主要特色的慢病管理模式,以及招商代理模式。通过协议商业、 连锁药店、医院、诊所等医药专业渠道,将药品输送到全国大部分区域的各级医疗机构及零售药 店。同时积极布局线上 O2O 业务,为患者购药提供可及、便捷的服务。 RX(处方药)销售:公司处方药销售主要是以招商代理为主,同时兼有直营推广模式;依据 产品属性,对产品采取区域代理和精细化招商的主要业务方式;针对处方药的特点,构建患者教 育平台,通过提供疾病知识、用药指导、生活建议等内容,帮助医生及患者更好地了解和使用处 方药。开展各层级学术推广活动;围绕“儿科第一”的战略举措,积极与国家级学会、各省级学 会合作,推进医学及药学学术发展建设,注重与高校、科研机构、医院及医生等合作,以学术驱 动品牌建设。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增减(%) 总资产 3,853,636,709.00 4,131,067,057.38 -6.72 4,076,677,070.74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2,976,188,510.38 2,970,077,495.32 0.21 2,926,964,820.93 产 营业收入 2,909,765,256.74 2,718,134,785.52 7.05 2,763,962,481.58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199,585,789.80 104,655,073.39 90.71 187,089,423.86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180,147,228.32 87,401,669.09 106.11 140,304,645.66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497,553,579.83 460,462,582.82 8.06 437,503,470.18 额 加权平均净资 增加3.10个百分 6.66 3.56 6.57 产收益率(%) 点 基本每股收益 0.2615 0.1359 92.42 0.2430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元/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800,499,169.06 732,337,184.97 666,607,929.49 710,320,973.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7,419,836.15 60,607,629.57 45,788,516.83 -14,230,192.75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01,429,682.43 57,670,109.84 37,038,117.89 -15,990,681.84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4,425,180.27 160,310,929.13 79,799,035.49 163,018,434.94 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1,57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5,83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有限 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售条 股东 (全称) 减 量 (%) 件的 股份 性质 数量 股份 状态 数量 境内 山西亚宝投资集团有 非国 0 94,300,000 12.25 0 质押 46,700,000 限公司 有法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46,116,124 46,913,296 6.09 0 无 0 其他 司 杭州训机私募基金管 12,761,777 15,401,477 2.00 0 无 0 其他 理有限公司-训机启 明四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境内 李俊 11,300,000 11,300,000 1.47 0 无 0 自然 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8,909,715 8,909,715 1.16 0 无 0 其他 司 境内 王敏奎 525,600 6,858,941 0.89 0 无 0 自然 人 境内 李英石 6,482,147 6,482,147 0.84 0 无 0 自然 人 国有 大同中药厂 0 6,220,000 0.81 0 无 0 法人 浙江壹诺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壹诺盛弘一 -263,400 6,033,050 0.78 0 无 0 其他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 5,837,041 5,837,041 0.76 0 无 0 其他 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前十大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亚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 明 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其他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无 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10 亿元,比上年同期 27.18 亿元增长 7.05%,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 亿元,比上年同期 1.05 亿元增长 90.7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