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及审 慎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审 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商誉减 值准备之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 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