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2-001 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染化”)、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金冠”)、浙江捷 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捷盛”)和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浙江科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浙江染化提供 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2 亿元及其利 息、费用;为绍兴金冠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 高额人民币 2 亿元及其利息、费用;为浙江捷盛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 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2 亿元及其利息、费用;为浙江科永提供最 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1 亿元及其利息、 费用。截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实际累计向浙江染化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4.50 亿元,向绍兴金冠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 5.98 亿元,向浙江捷盛提供 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 0.15 亿元,向浙江科永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 2.04 亿元, 均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以下简称 “交行”)签署四份《保证合同》,就全资子公司浙江染化融资授信事宜提供最高 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2 亿元及其利息、费 第1页 共8页 用;就全资子公司绍兴金冠融资授信事宜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2 亿元及其利息、费用;就全资子公司浙江捷盛融 资授信事宜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2 亿元及其利息、费用;就全资子公司浙江科永融资授信事宜提供最高额保证,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1 亿元及其利息、费用。 截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实际累计向浙江染化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4.50 亿元,向绍兴金冠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 5.98 亿元,向浙江捷盛提供 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 0.15 亿元,向浙江科永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 2.04 亿元, 均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 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2021 年 5 月 1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胡顺勇 注册资本:354 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染料制造,染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2020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893,959.68 万元、负 债总额 573,144.74 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余额 55,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42,489.2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302,024.05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501,581.4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9,321.82 万元;2021 年 9 月末该公 第2页 共8页 司资产总额 940,560.79 万元、负债总额 631,800.27 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余额 91,451.34 万 元 、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565,092.39 万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净 资 产 291,186.70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461,429.9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 9,212.56 万元。 (二)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何苏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染料制造;染料销售;肥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 金产品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2020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299,821.17 万元、负 债总额 228,136.62 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余额 2,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27,481.1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70,499.16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233,521.9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5,977.59 万元;2021 年 9 月末该公 司资产总额 341,410.00 万元、负债总额 275,073.24 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余额 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74,344.2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64,990.86 万 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23,939.8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6,361.70 万元。 (三)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 15 号 法定代表人:阮小云 注册资本:2,5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年产:35 万吨硫酸、7 万吨发烟硫酸、1 万吨液体二氧化硫、4000 吨液体三氧化硫、13 万吨亚硝酰硫酸、10 万吨硫磺(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亚 硫酸钠、水蒸汽(热力);销售:自产产品;本公司自产产品的咨询与技术服务; 染料、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依法须经批准 第3页 共8页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2020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72,215.39 万元、负 债总额 29,572.26 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余额 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9,572.2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42,643.13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9,908.2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348.62 万元;2021 年 9 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94,851.89 万元、负债总额 46,093.73 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余额 0.0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46,093.7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48,758.16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60,085.6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6,115.03 万元。 (四)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王小红 注册资本:1,510 万美元 经营范围:活性染料、酸性染料、靛蓝染料和蓝色谱活性染料制造;销售自 产产品。(上述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需经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2020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126,996.84 万元、负 债总额 91,471.84 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余额 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0,556.3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35,524.99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5,200.1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3.78 万元;2021 年 9 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128,651.08 万元、负债总额 91,442.27 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余额 0.0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90,570.7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37,208.81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5,479.0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683.82 万元。 注:上述被担保对象,若存在下属子公司的,则其财务数据均为合并报表的数 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行签订关于浙江染化《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第4页 共8页 2、主债权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项下 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 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 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 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 债权人因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 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3、保证责任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 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的主合同 (1)被担保的债务人为: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2)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 2022 年 1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 月 26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2 亿元,②前述主债 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公司与交行签订关于绍兴金冠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2、主债权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项下 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 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 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 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 债权人因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 第5页 共8页 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3、保证责任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 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的主合同 (1)被担保的债务人为: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2)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 2022 年 1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 月 26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2 亿元,②前述主债 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公司与交行签订关于浙江捷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2、主债权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项下 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 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 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 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 债权人因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 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3、保证责任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 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的主合同 (1)被担保的债务人为: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 2022 年 1 月 26 日至 2023 第6页 共8页 年 1 月 26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2 亿元,②前述主 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公司与交行签订关于浙江科永《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2、主债权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项下 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 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 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 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 债权人因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 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3、保证责任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 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的主合同 (1)被担保的债务人为: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 (2)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 2022 年 1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 月 26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1 亿元,②前述主 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第7页 共8页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的公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 保总额为 68.61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4.75%。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