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22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0-048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12 月 8 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十三次监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
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
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监事会主席辜洪武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由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涉及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其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故本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人数由 18 人调整为 17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份额不变。调整后,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
准)。除此之外,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权益数量与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规定的一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均为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监事会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