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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创光电: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07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3 月 39 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十四次监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
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到
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监事会主席辜洪武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
    1、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1
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
息更为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
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订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
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强化公司内控建设,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
能力。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联志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 公司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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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2021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 2.2 亿元,期限为自本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且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
力,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度的年报及内控
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执业准则,恪尽职守,业务素质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拟续聘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为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 12 月 22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对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审核与登记并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登 记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443,476,750 股 变 更 为
455,476,75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443,476,750 元变更为 455,476,750 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交所股票交易规则》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
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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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监管规定和
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
股东回报规划》。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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