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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创光电:联创光电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2-04-27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没有
为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报告
期内,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2,961.18 万元,期末实际担
保余额为 22,961.18 万元,占公司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86%。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所有担保均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担保,
风险可控,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二、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于
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风险,公司担保事项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持续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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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日宏                  陈明坤                黄   瑞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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