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红星发展: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结果的合理性的独立意见2018-10-17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结果的合理性的

                                独立意见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发展”或“公司”)拟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青岛红蝶新材料
有限公司 7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贵州红星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
核了本次交易有关评估事项,现就评估机构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
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结果的
合理性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与胜任能力

    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及有关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
格证书,经办评估师具有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也具有较为丰富的专业
经验,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与公
司、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经办评估师与评
估对象无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无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评估
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关于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所采用的假设前提按照国
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

                                     1
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关于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
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采用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上
述评估方法符合相关规定与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
中所选用的评估参数科学合理,得出的资产评估价值客观、公正地反映了青岛红
蝶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实际情况。

    4、关于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资产为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 75%股权,由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采用的
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中所选用的评估参数科学合理,得出的
资产评估价值客观、公正地反映了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实际
情况,评估值具有公允性。

    (本页以下无正文)




                                  2
         (此页无正文,为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子军                   张再鸿                 黄   伟


王保发                   庞广廉




                                                          2018年10月16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