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30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7-03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重庆召开。会前,公司按规定发出了会议通知及
会议材料。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7 人,李剑铭董事因公务委托廖庆
轩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张纯勇董事因在外学习委托吴
坚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由廖庆轩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增资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对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
司增资相关事宜,同意公司经理层分步实施上述增资,首期增资金额确定为 5.7
亿港元,用于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拓展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以及
补充一般性运营资金。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根据《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修订稿)的规定,同意聘李勇先生为
公司首席风险官。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李勇先生简历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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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捐赠的议案》
(一)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捐赠额度内,同意公司向西藏自治区
昌都市芒康县对口捐赠金额不超过(含)180 万元人民币,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
司经理层全权办理相关捐赠事宜;
(二)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 2017 年捐赠总额增加 500 万元,
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决定相关捐赠事宜。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上述第(二)项表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一)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
机构,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含异地差旅费);
(二)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含异地差旅费);
(二)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7 年捐赠的议案》中涉及 2017 年捐赠总额增加 500 万元相关事宜、《关于聘
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董事会定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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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在重庆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李勇先生简历
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公司副总裁、合规总监、党委委员。李勇先生于
1988 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非银处市场科科长;中国证监
会重庆监管局上市处副处长;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兼
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裁、合规总监;西
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西证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西证股权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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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独立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勇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本
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
本人承诺均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经认真审核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李勇先生履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在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时履行了
法定程序;
3、本人对《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赵如冰 罗 炜 傅达清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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