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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南证券: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0-02-12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0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930,386,666.67 元
     公司作为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仅严格遵照委托人指令处理相关事
务,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西南证券鑫沅质押 1 号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该资管计划)管理人,按照该资管计划委托人指令,
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代表该资管计划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新
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新光圆成(股票代码:002147)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承担
违约责任。2018 年 11 月 16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
((2018)渝民初 189 号),决定立案受理(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披
露的《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8)),
后续该案移送至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9)浙 07 民初 156 号),判决如下:
    (一)确认公司对被告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享有本金 8 亿元、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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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226666.67 元、违约金 82460000 元,合计 929686666.67 元的债权;
    (二)确认公司对被告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享有律师费债权 70 万元;
    (三)确认公司在上述第(一)、(二)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对被告新光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的 175382658 股新光圆成股票(证券代码 002147)折价或
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4248248 元,保全费 5000 元,均由被告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
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公司作为该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仅严格遵照委托人指令处理相关事务,案件
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上述案件未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
力造成影响,公司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违约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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