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公告2021-01-21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0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为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本金人民币 230,000,000 元
公司作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资管计划合同约定履行
管理人职责,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资管计划投资人承担。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西南证券双喜聚金 1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该资管计划)管理人,于 2020 年 12 月代表该资管计
划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分别申请杨立军、韩
华、黄云辉、什邡星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统称被申请人)就
杨立军和公司签订的新研股份(股票代码:300159.SZ)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承
担违约责任或担保责任,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持有的新研股份(股票代码:
300159.SZ ) 股 票 , 申 请 人 就 处 分 上 述 股 票 及 孽 息 所 得 价 款 在 债 权 本 金
230,000,000 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律师费、保函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上述案件申请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No:FDA 0203874、No:FDA
0203876、No:FDA 0203880、No:FDA 0203882),决定立案受理。
二、诉讼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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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该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资管计划合同约定履行
管理人职责,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资管计划投资人承担,公司自有资金参与部
分(本金 2,300 万元)按照资管计划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公司
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违约
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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