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31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2-05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以视频方式召开。会前,公司按规定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
料。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全体董事均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吴坚董事长、总
裁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管理层人员考核分
配结果的议案
(一)同意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二)同意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管理层人员考核分配结果。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对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从
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进行了披露。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1 年度薪酬分配,现对上
述人员 2021 年度税前薪酬补充披露如下:
姓名 职务 2021 年度薪酬(万元)
吴 坚 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 114.60
廖庆轩 原党委书记、董事长 80.18
倪月敏 监事会主席 67.83
张纯勇 副总裁 102.88
李 勇 副总裁 101.44
侯曦蒙 副总裁 1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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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2021 年度薪酬(万元)
蒲 锐 原副总裁 63.64
李 军 董事会秘书 269.95
赵天才 合规总监 180.43
张宏伟 原首席风险官 183.32
林 林 原首席信息官 157.61
备注:以上人员披露的薪酬中包含 2021 年兑现的 2015-2017 年任期激励,分别
为:吴坚 41.6 万元、廖庆轩 24.38 万元、张纯勇 37.98 万元、李勇 36.07 万元、
侯曦蒙 36.26 万元、蒲锐 33.75 万元。
二、关于确定公司管理层人员 2018-2020 年任期激励收入分配的议案
同意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人员 2018-2020 年任期考核及任期激励收
入分配结果。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管理层人员 2022 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
同意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人员 2022 年度考核方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关于制定《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
人员管理制度》的议案
(一)同意《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
管理制度》;
(二)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工作人员廉洁从
业管理制度》的后续修订及解释事宜。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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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和要求,作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
真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
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管理层人员考核分配结果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管理
层人员考核分配结果的议案》,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对《关
于公司2021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管理层人员考核分配结果的议
案》发表同意意见。
二、关于公司管理层人员任期激励收入分配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确定公司管理层人员 2018-2020 年任期激励收入分
配的议案》,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对《关于确定公司管理层
人员 2018-2020 年任期激励收入分配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三、关于公司管理层人员考核方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管理层人员 2022 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符合
相关监管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对《关于公司管理层人员 2022 年度考核方
案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赵如冰、罗炜、傅达清
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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