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71 公司简称:万向德农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朱建芳 因工作原因 程捷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 中 审 众环 会计 师 事务所 ( 特 殊普 通合 伙 )审计 确 认 , 2023 年 度母 公司 实 现 净利 润 72,536,837.76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104,651,158.00 元;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290,445.10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 177,886,394.45 元。 为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董事会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92,578,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58,515,6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它形式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万向德农 600371 华冠科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正 何肖山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 227号1003室 227号1003室 电话 0451-82368448 0451-82368448 电子信箱 wanxiangdenong@126.com wanxiangdenong@126.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发展现状 2023 年是中国种业振兴行动第三年,中国种业被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51 个转基因品种通 过国审,生物育种产业化落地对品种、资源、技术、人才的争夺更加激烈,多家种企冲刺上市, 多个种业集团成型,行业整合“强者愈强”,玉米制种成本上涨和“去中心化”趋势渐强;种业维 权打假掀起热议,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共识┄┄ (1)报告期内,种业振兴加快推进 种业振兴行动实施以来,连续 3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此专门部署,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专节 提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 农业农村部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按照“一年开好头、 三年打基础、五年见成效、十年实现重大突破”总体安排,全面推进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 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市场净化五项行动落实落地,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和阶段性进展。新形势 下,种业市场预期稳、发展空间大,种业企业迎来了大显身手的时机。 (2)报告期内,生物育种产业化加速推进 2023 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有序扩大试点范围,规范种 植管理。4 月 2 日,中国种子协会生物育种产业化分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 2023 年 4 月 28 日,农业农村部发布《2023 年农业用基因编辑生物安全证书(生产应用)批准 清单》,我国首个大豆基因编辑安全证书获批;同时,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用基因编辑植物评审 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基因编辑植物的分类标准和评审细则。 2023 年 12 月,37 个转基因玉米品种、14 个转基因大豆品种正式通过国家审定,意味着这些 转基因品种正式获得商业化资格。 转基因安全评价、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农业植物品种命名等规章制度 以及相关的标准规范等不断修改完善,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应用的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为生物育 种产业化加速夯实基础。 (3)报告期内,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净化种业市场环境 报告期内,我国贯彻实施新《种子法》,加快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激励保护创新氛围持 续向好。农业农村部联合公检法等有关方面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 和知识产权保护、“仿种子”清理、品种审定试验专项整治,发布典型案例等,种业公司打假维权 意识明显增强。 (4)报告期内,行业兼并重组频繁,金融资本加速入局 随着种业振兴行动向纵深推进,种业集中度不断提高,行业兼并重组频繁,我国种企多、小、 散的状况已有改善,主体种子企业集中在总资产超 1 亿元的近 500 家企业。 报告期内,种业资本市场更加活跃,多家种企正在通过挂牌上市、主板上市、定向增发等方 式寻找与资本市场对接的合适路径。各部门推出多项举措帮助解决种业融资难题,2023 年 6 月 16 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金融 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完善重点种业企业融资监测机 制,精准满足国家种业基地和重点企业融资需求。 (5)制种成本上涨与“去中心化” 2023 年玉米制种成本持续上涨。原玉米制种优势区域亩保产值连年上涨,高成本迫使种企寻 找新的出路,业内称为制种基地“去中心化”的趋势,正在成为现实。玉米制种往新疆、东华北 等传统制种区及全国 96 个制种大县转移,逐渐形成新的基地竞争格局。 (6)品种创新研发、管理不断增强 优良品种的推广应用,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国家品审委正按种业振兴市场净化行动 的安排部署,组织持续推进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和联合体试验整治,不断规范品种审定试验,多措 并举为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提供有力的品种支撑。 种业科技创新是种业发展的关键。2023 年 4 月,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小麦、玉米、大豆攻关组 启动实施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制度试点。今年,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攻关组均开展试点 工作,优势单位率先施行 EDV 制度,有利于激励四大作物育种原始创新,引领国内种业创新发展。 近年来随着基因编辑、单倍体育种、全基因组选择、高通量分子测序等技术不断释放,生物 技术、信息技术等使用门槛逐步降低,加上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有力有序推进,为种业创新发展 带来新赛道和新空间。 2、行业周期性特点 种子行业具有典型的周期性特征,若某年某类农产品价格较高,次年适种农户往往会选择该 类农产品种植,则该种农产品种子销量增加;次年由于该农产品产量增加,价格下降,低价又导 致农户第三年减少该农产品的种植,则该种农产品种子销量减少。 小品种农作物受宏观需求的影响较大,玉米是我国主要粮食作物,作为民生行业,周期性并 不明显。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是育繁推一体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种业信用骨干企业、种子协 会 3A 信用企业;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23 年度,德农种业实现 主营业务收入 313,067,804.89 元,主营业务利润 108,717,742.98 元,净利润 71,948,452.61 元。 (二)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有序扩大试点范围,规 范种植管理,37 个转基因玉米品种、14 个转基因大豆品种正式通过国家审定,意味着这些转基因 品种正式获得商业化资格。4 月 2 日,中国种子协会生物育种产业化分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 召开。 2023 年 4 月 28 日,农业农村部发布《2023 年农业用基因编辑生物安全证书(生产应用)批准 清单》,我国首个大豆基因编辑安全证书获批;同时,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用基因编辑植物评审 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基因编辑植物的分类标准和评审细则。 转基因安全评价、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农业植物品种命名等规章制度 以及相关的标准规范等不断修改完善,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应用的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为生物育 种产业化加速夯实基础。 (一) 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仍为玉米杂交种子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主营包括但不限 于 “京科 968”、“德单系列”等玉米杂交种的生产与销售。 (二)经营模式 1、在研发方面,公司采取以自主研发为主、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合作为辅的模式,主要以杂交 育种技术(常规育种)为主,辅助以单倍体育种和分子标记育种等育种技术,在全国主要玉米生 态区建立较为完善的绿色通道试验网络,参加国家审定试验(含绿色通道和京科联合体试验)的 玉米品种,除东南春玉米带、热带亚热带玉米类型区外,涵盖了其它玉米品种种植生态类型区。 2、在生产方面,公司根据销售计划制定当年种子生产计划,包括生产数量和制种面积,落实 到制种基地公司,由制种基地公司主要采取“公司+农户”、辅以“委托代繁”的模式组织生产。 具体生产过程如下: (1)对于“公司+农户”模式,公司负责提供制种亲本,对整个制种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与 指导,种植户(承包户)负责按照技术要求生产种子; (2)对于“委托代繁”模式,公司与受托制种商签订种子生产合同,约定委托制种面积、数 量、结算价格和种子质量要求等,受托制种商负责制种面积落实、制种区隔离、技术指导等玉米 杂交种制种田制种工作,确保生产的种子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3、在物资采购方面,公司采购的物资主要为种子包装物及种衣剂。种子包装物、种衣剂是根 据全年销售计划分别制定采购计划,供应商的选择主要采取询价和集中采购方式确定,确保优质 优价。 4、质量方面,进一步完善生产环节质量管理体系,重点加强源头管理,通过定系自交循环等 方法做好原种提纯复壮,对骨干自交系分级精选,持续提高亲本种子质量;改进花期检查办法, 加大花检力度,实行水肥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成品种子全部达到单粒播种的质量目标。 5、在销售方面,公司以传统销售模式为基础,不断进行创新。随着土地流转进程加快,公司 的销售模式出现新变化,部分区域尝试公司+大种植户/大牧场的模式,定向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技 术支持。同时,公司坚持品牌策略,不断调整品种结构,聚焦核心市场,创新营销服务模式,加 快由传统生产型企业向服务型企业的转型,帮助种植户科学种田,实现增产、增收。 (三)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 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作为育繁推一体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种业信用骨干企业、种子 协会 3A 信用企业,在种子生产、品种及品牌推广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行业优势,具备较强的市 场竞争力和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公司种业综合实力处于全国前列。德农品牌经过多年的积累与沉 淀,在种业行业知名度较高,在种植户心中有良好的口碑,公司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度,坚 持将最好的品种投放到市场,并严把种子质量关,实行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质量标准,对 影响种子产量和质量较大的环节严格监督和检查,确保种子优质优品。公司成立以来从没有发生 过重大质量事故,在种植户心中,德农种子就是高质量保证。 (四)竞争的优势与劣势 1.公司竞争优势 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作为育繁推一体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种业信用骨干企业、种子 协会 3A 信用企业,在种子生产、品种及品牌推广、服务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行业优势,具备较 强的市场竞争力和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公司种业综合实力处于全国前列。 品种是种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坚持自主研发的同时,继续加大对外合作力度,选育、储备 适合不同区域的优势品种。目前与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等国内科研院所都有长期的 品种合作,如京科 968、京科 999、硕秋 702 等主推品种;与拜耳、科迪华等国际企业也建立了合 作渠道,部分品种已投放到市场,且后续品种都在试验筛选中。 质量是企业参与竞争的基石。公司持续严把质量关,在纯度、发芽率、净度、水分四项指标 检测的基础上,提升种子活力、健康度等项目检测能力;持续完善原种生产、杂交种质量控制作 业指导书,从亲本的检测与发放、隔离区划定、播种规范性调查、去杂去雄检查、烘干、晾晒全 过程监管、粗脱籽粒大密度检测、成品加工全过程监管等关键环节管控,以检促管,提高生产人 员及农户质量意识,从源头上保证种子质量。 服务是企业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在渠道及产品上积极探索创新,围 绕“为种植户服务”的理念,以为种植户服务为核心,联动经销商、零售商开展一系列培训及促 销活动,再通过抖音、快手短视频等自媒体平台,按玉米各生育期应注意的问题进行阶段性推送 与宣传,加强配套技术与服务支持,赢得良好口碑,做好“技术+销售”型营销。同时通过与其他 农化企业合作,进一步规范并优化种植结构,降低品种风险,提高灾害应对能力,实现了由价格 销售向价值营销的转变。 2.公司竞争劣势 种业行业正经历深度调整,以市场为导向,一批没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当下, 玉米种业行业审定品种数量多,虽然有利于实现玉米品种的多样性,但新品种数量增加一定程度 上会侵占既定市场份额,导致行业竞争愈演愈烈。公司现有德单系列、硕秋系列等品种表现较好, 新品种研发也稳步推进,但优势品种推广速度、力度有待提升。 3.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战略驱动。机遇与风险并存,面对激烈的竞争,公司主动做出战略调整,加大科研方面 对外合作力度,加快优势品种研发、布局和推广的步伐。 (2)营销驱动。加强销售服务,本着为种植户服务的宗旨,继续推进以客户为体验的服务型 销售,种子销售从单纯的销售已经转变为农业生产中的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同时进行 渠道的优化整合,培养、提高经销商市场影响力,筛选优质合作伙伴。 4、业绩变化是否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报告期内,虽然玉米种业利好不断,但市场竞争依然激烈。公司抓住机遇,加大销售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929.90 万元,同比增长 35.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29.04 万元,同比下降 9.28%。其中主营业务利润 10,871.77 万元,同比下降 0.43%。公司主营 业务平稳发展,公司业绩变化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增减(%) 总资产 937,875,209.93 898,255,742.37 4.41 763,903,850.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79,727,902.54 573,023,967.44 1.17 530,556,031.13 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319,298,968.77 234,971,654.64 35.89 221,697,131.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5,290,445.10 71,972,825.08 -9.28 37,947,664.82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62,418,492.80 64,889,096.50 -3.81 31,770,372.91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5,002,978.43 56,073,030.64 -1.91 91,583,248.67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1.33 13.04 减少1.71个百分点 7.24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2 0.25 -12.00 0.13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2 0.25 -12.00 0.13 /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85,440,752.59 56,187,143.09 82,793,118.47 94,877,954.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4,527,980.25 8,521,306.54 8,263,680.88 13,977,477.43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3,843,780.57 8,370,433.62 7,602,274.88 12,602,003.73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2,929,688.85 1,704,806.20 91,448,760.29 -25,220,899.21 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6,52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5,939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 比例 持有有 质押、标记 股东 (全称) 增减 数量 (%) 限售条 或冻结情况 性质 件的股 股份 数 份数量 状态 量 万向三农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 0 142,650,135 48.76 0 无 公司 法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银华同 -70,000 7,200,000 2.46 0 未知 其他 力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银华内 -2,470,700 3,000,000 1.03 0 未知 其他 需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陈铭 22,600 1,780,000 0.61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叶建刚 1,038,212 1,038,212 0.35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胡蓉 1,006,300 1,006,300 0.34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银华成 -327,300 975,708 0.33 0 未知 其他 长先锋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李莉 60,000 960,000 0.33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闵锐 707,700 707,700 0.24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陈兴涛 456,398 696,398 0.24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上述股东中,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属 说明 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精准细分市场、强化品牌、做强品种、创新营销,精益管理,持续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9,298,968.77 元,同比增加 35.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利润 65,290,445.10 元,同比下降 9.28%。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部分品种价 格上调;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投资收益减少。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