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万向德农公司章程》、《万向德农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签名): 朱厚佳: 王建文: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