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万向德农公司章程》、《万向德农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 后的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签名): 朱厚佳: 王建文: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