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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德农: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5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我们作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朱厚佳,男,1965年12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
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宝利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中法会计
师事务所副所长、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银之
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外
部监事。
    王建文,男,1972 年 2 月 15 日出生,法学硕士。现任上海东方
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在财务、法律领域内积累了丰富经
验,具备履职资质与能力,而且独立于公司及大股东,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能够凭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运营有关问题发表
独立的和有价值的意见。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2 年度,我们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在参
加董事会会议前,对公司送发的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对会议议
案的背景会以电话形式与公司管理层联系,对情况进行细致的了解。
我们谨守《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参谋作用。
    我们参与公司在 2022 年度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这些
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
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全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本年应参   独立董事本年亲自   独立董事委托出   独立董事缺席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出席董事会次数     席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朱厚佳              6                 6                 0               0

王建文              6                 6                 0               0

       作为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我们出席了 2022
年度召开的各次专业委员会会议。
       2022 年,我们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为我们行使职权提
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充分的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万向财务有
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会前我
们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情况和资料,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我们发表独立意见: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
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有利于公司获得更
好的融资保障,降低资金风险,更充分地利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金
融功能,获得更好的服务。
       2、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
险评估报告》的议案,我们经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审查后,认为:该
报告充分反映了万向财务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资
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
和流程以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
在上述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我们同意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
贷款等金融业务。
    3、关于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
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我们详细审阅了《万向德
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
预案》,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的资金风险专项工作组,建立风
险报告制度,并制定了详细的风险识别及处置程序,可以有效防范、
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
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我们审查了中审众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在报告期内无对外担保事项,基于此,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如表专项说明:
    1、公司在报告期内无对外担保事项。
    2、公司在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德农种业股份公司 2021 年度申请的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为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在 2021 年度申请的在授信额度内的 3.5
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经核查,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德农种业股份公司贷
款提供担保 0 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基于独立立场,我们认为:
    2021 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
履行了相关的批准程序,没有损害股东利益,无违规情况。
   (三)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
    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
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0 万元(其中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5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5 万元(含税;包括审
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董事会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它形式分配。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且该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五)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会议,通过了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核定与发
放,并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核实及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审
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于 2021 年年报中列示,
相关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完善和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事项
    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和调整独立董事薪
酬(津贴)事项》的议案,公司参照同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
况,综合独立董事工作的重要性、专业性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拟
定了本次独立董事薪酬完善和调整事项。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意见
    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
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活动的有序开展,对公司生产经营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
了较好的作用。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九)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及公司总经理聘任事项,我们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及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符合任职资格要求,各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
管理水平、个人品质都能够胜任工作;未发现有国家规定不能担任相
应职务的市场禁入情况存在。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
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
工作。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共四个专门委
员会,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公司相关会议,
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及进展情况
给予应有的关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度,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为对公
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
沟通,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朱厚佳                       王建文




                                                     2023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