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股份: 对外担保公告2018-10-31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18-07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伍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
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
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2018 年 5 月 24 日,公司 8 届 63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天津海景实业有限
公司拟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拟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 15 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 2+1 年(满两年可提前
还款),担保方式为由公司提供全额全程担保,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其所持有的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经由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天津海景实
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价值为 185,741.16 万元人民币,按此计算,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50%股权价值为 92,870.58 万元。天津
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50%股权质押登记已经完成。
目前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已发放信托贷款 10 亿元,后续余款不再发放。天津海景
实业有限公司拟调整为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 5 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 3 年,
担保方式仍为由公司提供全额全程担保。并仍由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已将所持有的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50%股权质押给公司提供反担保。就此,双方拟签署
《反担保合同》之补充协议。
因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50%股权
已经质押给公司,且该笔质押的价值已经可以覆盖公司为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所担保的
各项贷款金额的 50%,就此,公司作为股东超出其持股比例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
的担保,已经得到了有效的反担保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
汇报,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公司第八届六十九次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是由公司与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成立
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5 亿元,公司与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
为 50%:50%,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天津市天津湾项目的开发。
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南路118 号411;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孙建峰;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截至 2018 年9 月30 日,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148,544,884.56 元,负债
总 额 3,010,302,034.48 元 , 其 中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2,010,302,034.48 , 净 资 产
1,138,242,850.08 元,2018 年 1-9 月营业收入 74,293,399.89 元,净利润 17,232,020.12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拟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 5 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
3 年,担保方式为由公司提供全额全程担保。并由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已将所持有的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50%股权质押给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同意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向西藏
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 5 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 3 年,担保方式为由公司提供全额全
程担保,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50%
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
汇报,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如下:
2018 年 5 月 24 日,公司 8 届 63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天津海景实业有限
公司拟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拟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 15 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 2+1 年(满两年可提前
还款),担保方式为由公司提供全额全程担保,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其所持有的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经由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天津海
景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价值为 185,741.16 万元人民币,按此计算,天津市房地产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50%股权价值为 92,870.58 万元。
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50%股权质押登记已经完成。
目前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已发放信托贷款 10 亿元,后续余款不再发放。天津海景
实业有限公司拟调整为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 5 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 3 年,
担保方式为由公司提供全额全程担保。并由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将
所持有的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50%股权质押给公司提供反担保。就此,双方拟签署《反
担保合同》之补充协议。
公司为其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 50%
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提供全额全
程担保,超过了公司在被担保公司的持股比例,但对方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天津海景实业有
限公司 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该笔质押的价值已经可以覆盖公司为天津海
景实业有限公司所担保的各项贷款金额的 50%,就此,公司作为股东超出其持股比例向天
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经得到了有效的反担保保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
响,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叁佰肆拾肆亿陆仟柒佰肆拾
壹万陆仟贰佰贰拾元(小写金额 3,446,741.62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5.84%。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壹佰柒拾贰亿壹仟捌佰柒拾肆万贰仟玖佰贰
拾元(小写金额 1,721,874.29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7.87%。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壹拾贰亿伍仟万元(小
写金额 125,00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会议决议
2、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