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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开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2018-10-3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首都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
阅了《关于公司为广州市君庭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保理业务提供担保的议
案》。在对有关情况调查了解,并听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有关人员的相关意见
的基础上,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上述对外担保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广州市君庭房地产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6 亿元、期限为 30 个月的国内保理业务,由公司和
长沙观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母公司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各提供 50%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按此计算,公司担保金额为 3 亿元人民币。
    公司为其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被担保
公司 5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孙茂竹、邱晓华、白涛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