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股份:关联交易公告2019-02-28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19-00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
公司”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国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奥投
资”)提供财务资助 1.9 亿元人民币,利率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年利率 9%,
期限 1 年,国奥投资可提前还款。国奥投资以其持有的 54,139.09 平方米车库资
产作为抵押物。
交易风险:国奥投资抵押给本公司的 54,139.09 平方米车库资产均已取
得《不动产权证书》,可以进行销售。借款到期后,如果国奥投资无法及时归还
公司全部本息,公司可通过出售车库资产进行回款。但出售车库资产变现程度及
金额会受到当时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历史关联交易情况: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国奥投资未发生其他关联
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召开八届七十六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国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国奥投资提供财务资助 1.9 亿元人民币,利率价格经
双方协商,确定为年利率 9%,期限 1 年,国奥投资可提前还款。国奥投资以其
持有的 54,139.09 平方米车库资产作为抵押物。
国奥投资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持有国奥投资 31%的股权,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96.88%的股权)持有国奥投资 15%的股权。
鉴于本公司董事阮庆革先生担任国奥投资董事长,本公司副总经理潘刚升
先生担任国奥投资董事,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国奥投资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国奥投资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5 年 4 月 13 日;注册资本:14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
人:阮庆革;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五层;成立日
期:2005 年 4 月 13 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范围:对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B 区)国家体育馆和奥运村进行投资、设计、开发、建设、
运营、维护、修理、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旅游项目开发;组织体育、文化交
流活动(比赛、演出除外)。
2、国奥投资股权结构:
序号 股 东 名 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400 万元 31%
2 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1000 万元 15%
3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8000 万元 20%
4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600 万元 4%
5 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 28000 万元 20%
6 北京控股有限公司 14000 万元 10%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国奥投资 31%的股
权,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持有其 96.88%的股权)持有国奥投资 15%的股权。
3、国奥投资近年来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 696,536.41 650,870.61 627,824.44 552,760.31
负债 655,416.61 590,946.70 533,711.09 468,735.72
净资产 41,119.80 59,923.91 94,113.35 84,024.59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32,426.99 149,437.17 258,225.09 188,121.44
利润总额 -23,185.16 25,255.23 43,522.49 22,649.62
净利润 -17,433.75 19,123.30 36,630.77 14,406.10
4、国奥投资近年来经营情况
国奥投资在 2008 年奥运会期间投资建设了北京国奥村项目与国家体育馆项
目,并完成了奥运村消防站、奥林匹克公园派出所及奥运村交通队办公用房等代
建项目的建设任务。国奥投资在奥运会以后,又先后投资开发建设了北京国惠村
项目、重庆国奥项目、成都国奥项目、桂林国奥项目。国奥投资目前主营业务为
对奥运村物业进行运营和维护以及京外项目的开发和收尾等工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本次交易的
1、本次交易的名称和类别:提供财务资助
2、公司与国奥投资拟签订《借款合同》,具体如下:
甲方(出借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国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人民币 1.9 亿元
(2)资金用途:补充投资开发项目后续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3)借款期限和利息:借款期限 1 年,借款利率按照年利率 9%计算,国奥
投资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利息按资金实际占用时间计算。
(4)国奥投资以其持有的 54139.09 平方米车库资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物均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如借款人无法及时归还公司全部本息,出借人可通过
出售车库资产进行回款。明细如下:
序号 位置 不动产权证编号
1 朝阳区林萃东路 2 号院 103 幢-1 层-101 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 0094156 号
2 朝阳区林萃东路 2 号院 101 幢-1 层-101 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 0094181 号
3 朝阳区林萃东路 2 号院 102 幢-1 层-101 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 0094172 号
4 朝阳区林萃东路 1 号院 101 幢-1 层-101 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 0094207 号
5 朝阳区林萃东路 1 号院 104 幢-1 层-101 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 0094227 号
6 朝阳区林萃东路 1 号院 102 幢-1 层-101 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 0094242 号
7 朝阳区林萃东路 1 号院 103 幢-1 层-101 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 0094082 号
8 朝阳区林萃东路 1 号院 105 幢-1 层-101 京(2018)朝不动产权第 0052062 号
四、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国奥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国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发
展,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向国奥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公司在对其提供借款期间,将进一步加强对其的管理,控制资金风
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鉴于财务资助事项为短期临时性流动资金周转,国奥投
资抵押物均为拥有合法权证的产权车位,市场上有巨大的需求,易于变现,此次
提供借款事项风险基本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19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八届七十六次董事会,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审议,
关联董事阮庆革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潘利群先生、李岩先生、符飞先生、
王洪斌先生、独立董事孙茂竹先生、邱晓华先生、白涛女士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
表决并同意此项议案,同时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了
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三名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认为此关联
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关联
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八届七十六次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
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利益,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基于此项交易的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定价符合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关联方
以外的其他股东无不利影响,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公司拟向国奥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七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