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对外担保公告2022-01-01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10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台州兆裕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兆裕”)
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兆汇”)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陆亿伍仟捌佰万元(小写金额 6.58 亿元)人
民币。
本次担保为公司按持股比例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
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台州兆裕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申请 16 亿
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XQ070120 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
物,并由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台州璟懿
实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 36%计算,向台州兆裕提供 5.76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二)公司参股公司台州兆汇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申请 4.1 亿元
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XQ070123 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
物,并由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台州璟懿
实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 20%计算,向台州兆汇提供 0.82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
汇报,同意将以上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
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
准。公司本次为台州兆裕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本次为台州兆汇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未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台州兆裕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
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1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41,400 万
元、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出资 40,250 万元、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出资 33,350 万元,
三方股权比例为 36%:35%:29%。台州兆裕为项目公司,合资公司持有台州兆裕 100%股权。
台州兆裕注册资本为 115,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开发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XQ070120 项目。
台州兆裕成立日期: 2021 年 6 月;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 800
号 901 室(仅限办公用);法定代表人:詹昌熹;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台州兆裕资产总额 2,410,673,995.74 元,负债总额
2,411,652,456.31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411,652,456.31 元,净资产-978,460.57 元。
2021 年 1 月至 9 月份的营业收入为 0 元 ,净利润为-978,460.57 元。
(二)台州兆汇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
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6,000 万
元、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出资 15,300 万元、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出资 8,700 万元,三
方股权比例为 20%:51%:29%。台州兆汇为项目公司,合资公司持有台州兆汇 100%股权。
台州兆汇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开发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XQ070123 项目。
台州兆汇成立日期: 2021 年 6 月;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 800
号 902 室(仅限办公用);法定代表人:詹昌熹;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台州兆汇资产总额 624,172,703.10 元,负债总额
330,712,246.15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30,712,246.15 元,净资产 293,460,456.95 元。
2021 年 1 月至 9 月份的营业收入为 0 元 ,净利润为-6,539,543.05 元。
台州兆裕及台州兆汇营业收入目前为零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
算的特殊性,上述两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台州兆裕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申请 16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
款,期限 3 年,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XQ070120 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与
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之
实际控制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公司按持股比例 36%计算,向台州兆裕提供 5.76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台州兆汇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申请 4.1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
款,期限 3 年,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XQ070123 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与
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之
实际控制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公司按持股比例 20%计算,向台州兆汇提供 0.82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
汇报,同意将上述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公司为台州兆裕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通过台
州兆裕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台州兆裕 36%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
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
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
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为台州兆汇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通过台
州兆汇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台州兆汇 2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
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
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
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3,988,322.0790 万元人民
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6.24%。
其中:
(一)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为 1,842,200.0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8.31%。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 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担
保总额为 1,438,807.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54%。
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 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三)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担保总额为 707,314.579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39%。
参股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四)公司对台州兆裕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
公司对台州兆汇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
(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2、台州兆裕 2021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
3、台州兆汇 2021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