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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开股份:首开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2-12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2-00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十
一名,实参会董事十一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
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托管协议>的议案》。
    因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
生、赵龙节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
本次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与首开集团于 2019 年签署的《托管协议》已经于 2021 年 12 月底到期,
公司与首开集团同意重新签署《托管协议》。此次重新签署的《托管协议》,托管期限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托管期间,公司收取的托管费用为每年
125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
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
履行了法定程序。通过此项关联交易,首开集团进一步履行了公司向首开集团发行股
票购买重大资产时首开集团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促进了同业竞争问题的有效解
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按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南通首开泓泰
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首开泓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申请 5.8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公
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
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南通首开泓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2-009 号)。
    (三)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海门源泰置业
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门源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区支行申请 10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公
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
议批准。公司本次为海门源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2-009 号)。
    (四)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广州穗江置业
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广州穗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穗江”)为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
公司合作设立的项目公司。广州穗江注册资本 16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80,000 万元,占项目公司 50%股权;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80,000 万元,占
项目公司 50%股权。广州穗江由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广州穗江主要开发广州市白云区
白云湖东侧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广州穗江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
3.7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由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之实际控
制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
司按持股比例 50%计算,向项目公司提供 1.85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
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
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广州穗江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2-009 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