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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2022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公告2022-04-16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2-03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支付担保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是公司的控
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
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1 年公
司拟向控股股东首开集团支付的担保费用总额为不超过 3,625 万元人民币。2021
年度,因融资政策调整,公司多笔融资未申请集团担保,公司实际支付的担保费
总额为 250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
    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顺利取得贷款,预计 2022 年公司支付给首
开集团的担保费为不超过 1,25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首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
公司(简称“天鸿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1,358,298,338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
额的 52.66%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含控股子
公司)与首开集团(含天鸿集团、首开集团下属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公司的
关联交易。
    首开集团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 52 号楼;
法定代表人:潘利群;注册资本:222,210 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
司(国有独资);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首开集团资产总额为 355,200,026,672.86 元,
负债总额为 277,618,209,691.71 元,所有者权益为 77,581,816,981.15 元。2021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77,176,358,994.41 元,净利润为 2,156,012,172.68 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预计 2022 年需首开集团提供担保及收取担保费的情况如下:
       (1)按已签订担保合同中 0.5%的费率向首开集团支付的担保费预计为 250
万元。
       (2)2022 年预计新增的需由首开集团担保的贷款为不超过 20 亿元(包括
借新还旧的部分),按 0.5%的费率计算,预计需支付担保费 1,000 万元。
       上述两项合计,预计 2022 年公司支付给首开集团的担保费为不超过 1,250
万元。
    2、定价依据: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基础上,有一定的下
浮。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双方:公司与首开集团。
    交易标的:2022 年预计新发生的不超过 20 亿元贷款的担保费以及 2021 年
前已签订担保合同的担保费。
    交易价格:
    2022 年 1 月 1 日前已签订担保合同的按担保金额的 0.5%,2022 年新增贷款
部分按担保金额的 0.5%,担保费共计不超过 1,250 万元。
    支付方式:公司在签署担保合同五日内向首开集团支付相应担保费。
    期限:一年。


    五、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于 2022 年顺利取得贷款,首开集团承
担到期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担保。依据公平、合理原则,公司向首开集团支付担
保费,费用标准合理,不会损害其它股东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对上述交易进
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王立川先生、蒋翔宇先生、李灝先生、独立董事孙茂竹先生、邱晓华先生、
白涛女士、秦虹女士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同意此项议案,同时参与表决的
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四名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认为此关联
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关联
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
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利益,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基于此项交易的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定价符合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关联方
以外的其他股东无不利影响,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 年拟向北京首
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需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