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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开股份:首开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3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有关情况调查了解,并听取公司董事会
和经理层有关人员的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相
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补充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就该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是用于支持被资助对象的房地产开发
建设需要,保障被资助对象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正常开展,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向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
在项目销售情况顺利但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控股项目公司的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闲置盈余资金,
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由公司进行控制并由公司主要负责
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上述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支持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抗击疫情减免租金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就该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背景下的减免租金安排,既是响应政府号
召,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坚定信心、渡过难关、助企纾困的扶持举
措,又是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
象及影响力,有利于推动小微企业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公司减免租金的事
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支持服
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抗击疫情减免租金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我们就该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参股企业北京首开龙湖盈泰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盈泰置业”)拟向保理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保理融
资,本次融资由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湖拓展”) 出具《付
款确认书》及《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回执》,在项目公司未按期足额偿还标
的应收账款时,龙湖拓展就项目公司尚未偿还的该笔应收账款的差额部分承担补
足付款义务及作为共同债务人对该笔应收账款债权承担无条件付款义务。公司以
签署《关于差额补足及加入债务分担的备忘录》的形式,按照持有的盈泰置业
50%股权比例向龙湖拓展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按融资总额的 50%计算,最高
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因盈泰置业申请融资向龙湖拓展提供反担保,实质是公司为盈泰置
业申请融资按持股比例承担的担保责任。公司向龙湖拓展提供反担保,是考虑到
龙湖拓展开发规模较大且已与公司合作多个房地产项目,龙湖拓展为盈泰置业申
请融资提供差额补足及债务分担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盈泰置
业 50%的股权,且盈泰置业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
司向龙湖拓展提供反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
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并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茂竹、邱晓华、白涛、秦虹
                                                       2022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