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股份:首开股份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10-2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别提示: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
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大会注意事项宣布如
下:
1、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2、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请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
关防疫工作。
3、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4、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
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5、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请举手示意并须征得大会主持人许可,不得打断
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
大会的主要议题。股东大会主持人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回答。
6、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将回答股东就本次会议议案的提问或发
言。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
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7、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进行,全部股东发言及相关人员回答问题时间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董事会欢迎公司股东以各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8、参会人员请勿擅自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
信等新媒体),避免造成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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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28 日 14 点 00 分
现场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首
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0 月 28 日
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执行。
二、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21 日
三、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三)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发言
(五)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监票人员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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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四、会议议案内容
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是由公司与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5 亿元,公司与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50%:50%,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天津市天津湾项
目的开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由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
为满足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与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5.9 亿元人民币的
财务资助,期限 1 年,年利率 7%。双方按股权比例分别承担不超过 2.95 亿元。为
顺利推进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本笔财务资助由公司全额提供。同时,
为保证资金的安全,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应承担的不超
过 2.95 亿元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以其所持有的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50%股权质
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天津
海景实业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活动在有序开展,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其稳健经营。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50%
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且海景实业的销售回款和对外融资将优先用于归
还本笔借款本息,风险可控。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十二次会议,
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2-079 号)及《关于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 2022-080 号)。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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