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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3-01-07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 年 1 月 17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76       首开股份           2023/1/10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告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与一致行动人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52.66%股份的股东北京首都
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3 年 1 月 6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
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
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一)审议《关于公司向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
下:
    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祐泰通达”)是由公司与北
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3 亿元,公司与

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50%:50%,祐泰通达主要负责北
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首开富力十号国际项目的开发。公司与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均不合并祐泰通达财务报表。
    为满足祐泰通达项目建设及偿还原有负债的资金需求,公司与北京富力通达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祐泰通达提供合计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

限自出借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不计息。双方按股权比例分别承担不超过
3.5 亿元。为顺利推进祐泰通达资金周转及项目建设,结合各方经营实际,本笔
财务资助由公司全额提供。同时,为保证资金的安全,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对其应承担的不超过 3.5 亿元财务资助(以下简称“超比例专项股东借
款”)提供担保,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北京富力城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子公司富力瑞康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盈富瑞泰 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并就其应承担的不超过 3.5 亿
元财务资助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费率为 11%。
    公司向祐泰通达提供超比例专项股东借款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 提供借
款或通过金融机构委托贷款等方式。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祐泰通达提供财务
资助,是为满足祐泰通达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用于支持合作项目的建设及运营。
目前祐泰通达经营活动在有序开展,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北京富力
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其子
公司富力瑞康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盈富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 %股权质

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且祐泰通达的销售回款和对外融资将优先用于归还本笔
借款本息,风险可控。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股东利益的行为。
       详见公司《关于向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临 2023-002 号)。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 月 1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首开股份
十三层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 月 17 日
                       至 2023 年 1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开展供应链保理业务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向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           √
             务资助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
     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2-112 号),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上述第 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
     见公司《关于向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临 2023-002 号),于 2023 年 1 月 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6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开展供应链保理业务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