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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3-02-07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3-01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前期,各方股东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及在项目开发
后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向各方股东调拨富裕资金,为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时,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
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
他股东调拨富裕资金时,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也同时收到相应出资比例的富裕
资金。不存在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或合作方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况。
    近期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三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合计
1.2391 亿元;六家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调拨
富裕资金合计 1.9690 亿元,两项合计金额为 3.2081 亿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对公司2022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进行授权的议案》。本次发生财
务资助均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以内。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近期共发生财务资助事项累计金额为 3.2081 亿元,其中公司(含控股
子公司)向三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合计 1.2391 亿元;六家控股项目公
                                    1
司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调拨富裕资金合计 1.9690 亿元。具
体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
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
提供短期的股东借款。
       被资助对象均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
营业务。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
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为支持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三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
供股东借款合计 1.2391 亿元。
                                                                  公司         资助金额
序号             被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类型
                                                                持股比例       (万元)

  1      北京腾泰亿远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项目公司         25%           3,000

  2      厦门沧珩实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项目公司         49%           8,820
         北京首开万科和泰置业有限公
  3                                        合联营项目公司         50%            571
         司


      (二)项目开发后期,项目公司资金充裕,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项
目公司收益,项目公司股东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
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
      控股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房地产业务,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或其实际
控制人均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调回资金仅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如项目公司
后续经营需要,各方股东将及时将资金重新调拨至项目公司。
      六家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共七家)调
拨富裕资金合计1.9690亿元。
                                                                  被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                                         资助金额
序号        被资助对象                           项目公司         在项目公司
                                  类型                                           (万元)
                                                                  的持股比例
                                               首开金茂置业
        广州越茂置业有限      控股项目公司
  4                                            (杭州)有限公           49%        9,800
        公司                  的少数股东
                                               司


                                           2
        北京尚恒龙端商业   控股项目公司   北京龙和信泰
  5                                                      50%        2,500
        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的少数股东     置业有限公司
        南京市金裕企业管   控股项目公司
  6                                       南京锦泰房地   33%         990
        理咨询有限公司     的少数股东
                                          产开发有限公
        南京融志峰房地产   控股项目公司
  7                                       司             33%         990
        开发有限公司       的少数股东
        珠海横琴万骏投资   控股项目公司   南京荣泰置业
  8                                                      49%        1,960
        集团有限公司       的少数股东     有限公司
                                          保定首开润怡
        北京润置商业运营   控股项目公司
  9                                       房地产开发有   50%        1,000
        管理有限公司       的少数股东
                                          限公司
        北京兴茂置业有限   控股项目公司   成都隆中策置
 10                                                      49%        2,450
        公司               的少数股东     业有限公司


       (三)上述事项审议情况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2022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司对合联营
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及公司控股项目公司
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归母净资产的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母净资产的10%。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
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财务资助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
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本次财务资助均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以内。
      (四)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旨在推动项
目的顺利开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属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日常经营管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
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为合联营项目公司的情况
       1.北京腾泰亿远置业有限公司
                                      3
     法定代表人:宋海林;
     成立日期:2017年7月12日;
     注册资本:86,4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韩庄大街111号;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5%
        2          北京中瑞凯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

        3            北京龙湖天行置业有限公司                      25%
        4         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5%
     北京腾泰亿远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北 京 腾 泰 亿 远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2,925,994,330.11元,负债总额1,904,822,842.72元,净资产1,021,171,487.39
元,资产负债率为65.1%。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295,316,525.34元,净利润
91,485,006.68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0,100
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厦门沧珩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帅;
     成立日期:2021年7月1日;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东孚大道2999号172室;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49%
        2              保利海西实业有限公司                        51%

     厦门沧珩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厦门沧珩实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5,466,802,345.80
元,负债总额 2,969,774,821.04 元,净资产 2,497,027,524.76 元,资产负债率
为 54.3%。2022 年 1-9 月,其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1,986,774.43 元。截止本
次财务资助发生前,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 35,075.08 万元,不存在财务资
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3. 北京首开万科和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喆;
       成立日期:2013年09月17日;
       注册资本:3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新源大街27号院2号楼2层212室。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               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50.00%

       北京首开万科和泰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北 京 首 开 万 科 和 泰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1,995,946,430.20元,负债总额1,500,573,919.19元,净资产495,372,511.01元,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75.2% 。 2021 年 度 , 其 营 业 收 入 134,484,357.80 元 , 净 利 润
1,018,191.02 元 。 截 止 本 次 财 务 资 助 发 生 前 , 公 司 对 其 的 财 务 资 助 余 额 为
54,278.21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的情况
       4.广州越茂置业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
       名称:广州越茂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天海;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7日;

                                            5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管理区发展路一巷3号二层220房(仅限办公
用途);
      广州越茂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州越茂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40,247,442.35元,
负债总额960,976,064.89元,净资产-20,728,622.54元,资产负债率为102.2%。
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6,203,868.92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
项目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88,2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
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首开金茂置业(杭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海涛;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06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380号银泰城5幢701室-3;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杭州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1%
           2         广州越茂置业有限公司                   49%


      5.北京尚恒龙端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
      名称:北京尚恒龙端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莹;
      成立日期:2019年02月18日;
      注册资本: 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园二街265号;



                                    6
     北京尚恒龙端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
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尚恒龙端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707,742,345.92元,负债总额700,621,272.02元,净资产7,121,073.9元,资产负
债率为99%。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123,065.87元。截止本次财务
资助发生前,项目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29,5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
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北京龙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泉;
     成立日期:2020年05月21日;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中鼎北路1号2层243室;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50%
        2       北京尚恒龙端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50%


     6. 南京市金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
     名称:南京市金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桦;
     成立日期:2019年09月10日;
     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锦路143号-2;
     南京市金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南 京 市 金 裕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340,487,443.85元,负债总额327,502,698.49元,净资产12,984,745.36元,资产

                                           7
负债率为96.19%。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21,666,024.08元。截止
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项目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43,890万元,不存在财务
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南京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桦;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岱山中路与岱山北路口4#地块社区
中心大楼1107室;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4%
        2        南京市金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3%

        3          南京融志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3%(同一控制人,其
                                                            中融志峰32.56%、隆昱
        4             南京隆昱达贸易有限公司                      达0.44%)


     7. 南京融志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
     名称:南京融志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良;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31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新华村188号2908室;
     南京融志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南 京 融 志 峰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330,011,412.31元,负债总额330,010,752.37元,净资产659.94元,资产负债率
为99.99%。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1,189.59元。截止本次财务资

                                         8
助发生前,项目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43,89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
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南京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见前述。


      8.珠海横琴万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
      名称:珠海横琴万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涵;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19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5728(集中办公区);
      珠海横琴万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珠 海 横 琴 万 骏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19,930,556,671.46元,负债总额16,190,632,588.41元,净资产3,739,924,083.05
元,资产负债率为81.2%。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3,289,450,447.73元,净利润
467,703,137.48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项目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
17,885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南京荣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强;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吉庆路9号;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51%
         2         珠海横琴万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9%

                                          9
        9.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
        名称: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晓洁;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993(商务区集中办公
区);
        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北 京 润 置 商 业 运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67,808,306,775.8元,负债总额38,368,351,909.36元,净资产29,439,954,866.44
元,资产负债率为56.6%。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24,751,807,828.39元,净利润
1,269,942,846.13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项目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
为23,0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保定首开润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生;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2日;
        注册资本:6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南大街1号茂业中心3705-3706;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50%
           2         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50%


        10.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

                                            10
         名称: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从瑞;
         成立日期:2012年09月1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67号十里堡镇政府办公楼407室-292;
         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北 京 兴 茂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103,271,931,307.55 元 , 负 债 总 额 102,266,416,687.11 元 , 净 资 产
1,005,514,620.44元,资产负债率为99%。2021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
534,867,115.99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项目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
73,067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成都隆中策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燕涛;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17日;
         注册资本:2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兴五路77号1栋4楼1号;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成都首开恒泰置业有限公司                     51%
            2             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                        49%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资助对象为合联营项目公司的情况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本次向三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各方股东
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资助金额
 序号       被资助对象       资助审批依据                   借款起止日期      年利率
                                                 (万元)


                                            11
          北京腾泰亿远置                                    按项目进度提供借
  1                          项目合作协议        3,000                         不计息
          业有限公司                                          款及返还借款
          厦门沧珩实业有
  2                          项目合作协议        8,820            1年          4.75%
          限公司
          北京首开万科和                                    按项目进度提供借
  3                          项目合作协议         571                          不计息
          泰置业有限公司                                      款及返还借款



        (二)被资助对象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的情况
        公司六家控股项目公司向各方股东(共七家)调拨富裕资金,各方股东均按
出资比例获得同等条件的资金调拨。
                                                 资助金额
 序号        被资助对象      资助审批依据                     借款起止日期     年利率
                                                 (万元)
                                                            自出借资金进入
          广州越茂置业有限
  4                          项目合作协议         9,800     借入方账户之日     不计息
          公司
                                                                起2年
          北京尚恒龙端商业                                  按项目进度提供
  5                          项目合作协议         2,500                        不计息
          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借款及返还借款
          南京市金裕企业管                                  出借日至 2023 年
  6                          项目合作协议          990                         不计息
          理咨询有限公司                                      12 月 31 日
          南京融志峰房地产                                  出借日至 2023 年
  7                          项目合作协议          990                         不计息
          开发有限公司                                        12 月 31 日
          珠海横琴万骏投资                                  出借日至 2024 年
  8                          项目合作协议         1,960                        不计息
          集团有限公司                                        11 月 14 日
          北京润置商业运营                                   按项目进度提供
  9                          项目合作协议         1,000                        不计息
          管理有限公司                                       借款及返还借款
          北京兴茂置业有限                                   按项目进度提供
 10                          项目合作协议         2,450                        不计息
          公司                                               借款及返还借款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促进合作房地产项目的顺利开发,
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对于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充分
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向各方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符合
房地产行业惯例,不会对项目公司开发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
状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对联合营项目公司,公司将根据资金盈余情况,陆续
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考虑资金风险。一旦发现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项
目公司将停止对其调拨,对其不及时偿还的金额,项目公司将以股东在项目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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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投入(包括注册资本和股东借款)和未来股权收益权(包括项目公司分红等)
等作为资金偿还保证。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时,由公司直接负责经营管理
及财务管理,能有效管控项目资金。一般只有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
需资金后仍有剩余后方才允许项目公司向其股东提供借款。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
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
营。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6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