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对外担保公告2023-02-14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3-01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1、北京宝辰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辰饭店公司”)
2、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首开中庚”)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不超过 8.02 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人其余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
供反担保。
●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
零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1、公司全资子公司宝辰饭店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街口支行申请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1 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
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
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
在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加公司对外担保额度 261.2 亿元,其
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85.5 亿元。公司及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全资子公司相对应的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宝辰饭店公司的新增授权担保额度为 0 元。为满足业务发展需
要,公司将全资子公司绵阳首开兴泰置业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1,000 万元调剂至宝
辰饭店公司。调剂后,公司为绵阳首开兴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 2 亿元调整为
1.9 亿元,为宝辰饭店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 0 元调整至 1,000 万元。上述调剂符合担保额
度使用及调剂要求,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次公司向宝辰饭店公司提供担保无需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控股子公司温州首开中庚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 7.92 亿元
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不超过 30 个月,以温州市香开万里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
抵押物,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因公司提供了全额全程担保,被担保人温州首开中庚另一方股东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
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如下反担保措施:
(1)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温州首开中庚 49%股权质押给本公司;
(2)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按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温州首开中庚 49%股权
比例计算的应承担担保额向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计算的应承担担保额
年化 2%的比例向公司支付担保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
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
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为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超过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须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宝辰饭店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北京市东城区北京宝辰饭店。
宝辰饭店公司成立日期:1996 年 1 月;注册资本:1,274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
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 18 号;法定代表人:邵蕾;主要经营范围:住宿;中餐西餐等。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宝辰饭店公司资产总额 154,477,778.07 元,负债总额
124,493,904.24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 39,173,961.34 元,净资产为 29,983,873.83 元。
2022 年 1 月至 9 月的营业收入为 15,477,492.35 元,净利润为-10,750,839.69 元。
(二)温州首开中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日期:2019 年 06 月;住所:浙江省温
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南越锦园 5 幢 201 室;法定代表人:白杨;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
发与经营等。
温州首开中庚为公司与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温州首开中庚注
册资本 120,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61,200 万元,占项目公司 51%股权;福建中庚置业有
限公司出资 58,800 万元,占项目公司 49%股权。温州首开中庚主要开发温州市核心片区站
南片区林村旧村改造 B 区地块(香开万里项目)。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温州首开中庚资产总额 5,607,931,599.92 元,负债总额
4,482,763.338.84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546,173,779.79 元,净资产 1,125,168,261.08
元。2022 年 1 月至 9 月的营业收入为 119,461,915.92 元 ,净利润为-5,013,187.59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宝辰饭店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街口支行申请 1,000 万元流动
资金贷款,期限 1 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
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温州首开中庚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 7.92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
期限不超过 30 个月,以温州市香开万里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公司为其
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因公司提供了全额全程担保,被担保人温州首开中庚另一方股东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
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如下反担保措施:
(1)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温州首开中庚 49%股权质押给本公司;
(2)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按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温州首开中庚 49%股权
比例计算的应承担担保额向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计算的应承担担保额
年化 2%的比例向公司支付担保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
汇报,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如下:
公司为宝辰饭店公司及温州首开中庚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开展,公
司持有被担保公司 100%及 51%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
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百零五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3,128,719.55 万元人民币
(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65%。
其中: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1,808,076.75 万元,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115,868.87 万元,合计 1,923,945.6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89%。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 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
供担保 743,383.6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92%。
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 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三)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461,390.2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4.84%。
参股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四)公司对宝辰饭店公司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
公司对温州首开中庚的担保总额为 7.92 亿元(不含本次担保)。
(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