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3-04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差错更正影响2022年初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未分配利润及2021年 度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首开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厦门同珵置业有限公司,2021年末未准确估 算存货的预期未来售价,现予以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存货跌价准备,调 减2022年初存货和未分配利润。 2、首开股份联营企业北京碧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将以前年度停工期间的 借款利息费用化处理,首开股份按照33%的持股比例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 相应调减2022年初长期股权投资和未分配利润。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本次差错更 正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一)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 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 下: 3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2021.12.31调整前 调整金额 2021.12.31调整后 存货 170,520,832,005.60 -405,000,000.00 170,115,832,005.60 长期股权投资 31,129,157,724.80 -54,221,672.35 31,074,936,052.45 未分配利润 14,033,089,625.61 -459,221,672.35 13,573,867,953.26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2021.12.31调整前 调整金额 2021.12.31调整后 长期股权投资 68,770,282,808.06 -54,221,672.35 68,716,061,135.71 未分配利润 5,525,332,250.35 -54,221,672.35 5,471,110,578.00 3、合并利润表项目 项目 2021年调整前 调整金额 2021年调整后 投资收益 73,893,589.50 -23,613,782.77 50,279,806.73 资产减值损失 -1,084,179,530.75 -405,000,000.00 -1,489,179,530.75 净利润 2,095,852,059.58 -428,613,782.77 1,667,238,276.81 归属于母公司股 692,305,112.91 -428,613,782.77 263,691,330.14 东的净利润 4、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项目 2021年调整前 调整金额 2021年调整后 投资收益 1,984,282,008.54 -23,613,782.77 1,960,668,225.77 净利润 214,533,316.48 -23,613,782.77 190,919,533.71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3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前期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前期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 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 ( 四) 审计 机构意 见 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首都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23)第110A011003 号),认为:“对前期差错更正进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首开股份管理 层的责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 更正及相关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 第六号-定期报告》的要求,我们出具了本专项说明。除了对首开股份实施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未对本专项说 明所述内容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决议; 3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度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23)第110A011003 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