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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2023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公告2023-04-29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3-04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支付担保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是公司的控
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
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2 年公
司拟向控股股东首开集团支付的担保费用总额为不超过 1,250 万元人民币。2022
年度,因融资政策调整,公司多笔融资未申请集团担保,公司实际支付的担保费
总额为 256.64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
    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顺利取得贷款,预计 2023 年公司支付给首
开集团的担保费为不超过 7,39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首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
公司(简称“天鸿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1,358,298,338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
额的 52.66%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含控股子
公司)与首开集团(含天鸿集团、首开集团下属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公司的
关联交易。
    首开集团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 52 号楼;
法定代表人:潘利群;注册资本:222,210 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
司(国有独资);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首开集团资产总额为 355,200,026,672.86 元,
负债总额为 277,618,209,691.71 元,所有者权益为 77,581,816,981.15 元。2021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77,176,358,994.41 元,净利润为 2,156,012,172.68 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预计 2023 年需首开集团提供担保及收取担保费的情况如下:
   (1)按已签订担保合同中 0.5%的费率向首开集团支付的担保费预计为 390
万元。
   (2)2023 年预计新增需由首开集团担保的贷款额度不超过 100 亿元,年担
保费率不超过 0.7%,预计需支付担保费不超过 7,000 万元。
   上述两项合计,预计 2023 年公司支付给首开集团的担保费为不超过 7,390
万元。
   2、定价依据: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基础上,有一定的下
浮。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双方:公司与首开集团。
    交易标的:2023 年预计新发生的不超过 100 亿元贷款的担保费以及 2022 年
前已签订担保合同的担保费。
    交易价格:
    2023 年 1 月 1 日前已签订担保合同的按担保金额的 0.5%,2023 年新增贷款
部分按不超过担保金额的 0.7%,担保费共计不超过 7,390 万元。
    支付方式:公司在签署担保合同五日内向首开集团支付相应担保费。
    期限:一年。


    五、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于 2023 年顺利取得贷款,首开集团承
担到期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担保。依据公平、合理原则,公司向首开集团支付担
保费,费用标准合理,不会损害其它股东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对上述交易
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蒋翔宇先生、李灝先生、独立董事孙茂竹先生、邱晓华先生、秦虹女士、李
大进先生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同意此项议案,同时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就
此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四名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认为此关联
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关联
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
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利益,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基于此项交易的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定价符合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关联方
以外的其他股东无不利影响,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拟向北京首
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需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