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宁沪高速: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03-29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宁沪高
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团”)第九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工作
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陈良、
周曙东、刘晓星和非执行董事胡煜组成,其中,非执行董事
胡煜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全部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
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主任委员陈良先生具
备会计专业背景,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于 2020 年度共举行 9 次会议,包括 4 次定
期报告会议、1 次与外聘审计机构召开的 2020 年度业绩审计
工作沟通会议、4 次审议关联方借款、日常关联交易等事宜
的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
    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
作,同时负责检讨及监察集团的财务汇报质量和程序。委员
会的具体工作包括:
    1、审阅了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以及 2020 年第一季度、
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未经审计之财务报表,并向董事会提出批
准建议。
    2、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岗位
设置、人员安排、培训课程等进行检讨,并就此与管理层沟
通。委员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在会计及财务汇报职能方面
的资源和投入、员工资历和经验能够满足要求。
    3、在 2020 年度审计开始前,委员会委员及公司独立董
事已获得公司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年审工作计划》,
以及审计师提供的年度审计计划,并与审计师举行了见面会,
与其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本年度的风险分析、审
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重点以及年度审计时间表。初步审
阅了集团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书面意见。委员会重
点关注 2020 年度重大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方法,初步认可
经理层的处理意见,认为本集团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合理。
    4、在审计师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独
立董事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与审计师举行了见面会。委员会
再次审阅了集团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并与经理层及审计师
就集团采纳会计政策的适当性及会计估计的合理性进行了

                           2
深入探讨和沟通。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部提交的 2020 年度
报告,从法定披露规则的遵循性、所披露信息的全面性和准
确性等方面对 2020 年度报告进行审查,并对公司 2020 年度
公司治理规则的遵循情况和公司治理报告披露的合规性进
行了审查。委员会认为,集团 2020 年度采用的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所采用的重大会计政策适当,
重大会计估计合理;财务报表没有因核数而出现重大调整、
没有就公司持续经营的假设存有保留意见、已遵守适用《上
市规则》及法律规定。
    通过事先充分沟通、事中及时督促,而且管理层及董事
会已就核数师的提问作出及时回应,审计师已按计划完成了
年度审计工作,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提交了 2020 年度审计
报告。基于上述工作及审计师的审计报告,委员会认为集团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合理地反映集团 2020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财务状况,建议董
事会予以批准。
三、关联交易控制和企业管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
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经董事会批准,委员还承担
了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企业管治的相关职责。在了解公司关
联交易识别和审批程序的基础上,委员会于年内对公司的



                           3
《关联人清单》进行了审查,确保公司 2020 年度的所有关
联交易符合监管要求,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四、内审工作管理
    2020 年度,委员会积极推进公司开展财务收支、预算执
行审计并实施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工作,同时继续监督审查公
司的离任审计制度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各项审计过程中,
公司能够做到积极配合审计单位,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如
实提供资料,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同时还陪同审计人员到各
部门或下基层访谈、查阅资料文件,较好地完成了审计配合
工作。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审
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根据《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理、健全、有效。公司
的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
监督等事项,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
并且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内
部控制的预期目标基本实现。
六、审计师工作评估及续聘



                           4
    2020 年度,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对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
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香港联交所
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
    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审计机构聘任期限的相关规定,原聘
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超聘用年限,自 2021 年起,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服务的
外部审计机构。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委员会认为:毕马威
华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公司
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师,对年度财务
报表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香港联
交所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
    公司已分别取得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师就持续关连
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55 及 14A.56 条的年度确认。
七、2021 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1 年,审计委员会将持续监督定期财务报告编制、审
计和披露,审查会计信息及重大事项披露,向董事会提供专
业建议;监督评价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推动外审服
务质量提升;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内审发现的整改

                           5
落实;推进内部控制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内部控制
的监督评价;根据董事会授权,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




                     陈良、周曙东、刘晓星
                       2021 年 3 月 26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