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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科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申嫦娥、许军利、陈叔平)2019-01-31  

						                          独 立 董事提名人声 明


         提名人四川天 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 提名 申嫦娥 、许军
利 、陈叔平为 四川天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 立 董事候选
人 ,并 己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 、教育背景 、工 作经 历 、兼任职
务等情况 。被提名人 已书面 同意出任 四川天 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 立 董事候选人 (参 见该独 立 董事候选人声 明 )。 提名人认
为 ,被 提名人具各独 立 董事任职 资格 ,与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 立 性的关系 ,具 体声 明如下          :




         一 、被提名人具各 上 市公司运作 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 关法 律 、行

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 有 五年 以上法 律 、经济 、财务 、
管理或 者其他履行独 立 董事职 责所 必 需的工作 经验 ,并 己根据 《上 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工 作指 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 董事 资格 证
书。
         二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的要

求   :




          (一 )《 公司法》关于董 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




          (二 )《 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三 )中 央纪委 、中央 组织部 《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 (离 )休 后担任 上 市公司 、基金 管 理公 司独 立 董事 、独 立监 事的通
知》的规定        ;




          (四   )中 央 纪委 、教育部 、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 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五 )中 国保监会 《保险公司独 立 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




          (六 )其 他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 立 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一 )在 上 市公司或者其 附属 企业任职 的人员及其 直 系亲属 、主

要社会关系 (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 、父母 、子女等 ;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 、岳父母 、儿媳女婿 、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
           (二 )直 接或 间接持有 上 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1%以 上 或者是 上 市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直 系亲属              ;




           (三 )在 直 接或间接持有 上 市公司 己发行股份         5%以 上 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 上 市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 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四   )在 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的人员           ;




           (五 )为 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 企业 提供财

务 、法 律 、咨询等服务 的人员 ,包 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
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 字的人员 、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六 )在 与 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 企业 具有 重

大 业 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或 者在该业 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 管 理人 员                  ;




           (七 )最 近 一 年 内曾经 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




           (八 )其 他 上海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 立 性的情形 。

       四、独 立 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 良纪录      :




           (一 )近 三 年 曾被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二 )处 于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 的

期间   ;




           (三 )近 三 年 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 以上通报批评            ;




           (四   )曾 任职独 立 董事期间 ,连 续两次未 出席董事 会会议 ,或 者
未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 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 三 分之 一 以上                  ;




           (五 )曾 任职独 立 董事期间 ,发 表的独 立 意见 明显与事实不符 。

    五、包括 四川天 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 内,被 提名人兼任独 立 董
事的境 内上 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五家 ,被 提名人在 四川天 一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
    六 、被提名人 申嫦娥具各较丰富的会计专 业 知识和经验 ,并 至 少
具备注册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会计学专 业 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 博
士 学位等 四类资格之 一 。

    本提名人 己经 根据 上海 证券交易所 《上海 证券交易所 上 市公司独
立 董事各案及培训 工作指引》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 并

确认符合要求 。
    本提名人保 证上述声 明真实 、完整和准确 ,不 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 ,本 提名人完全 明白作 出虚假声 明可能导致 的后果 。
    特此声明 。




                    提名人   :   四川天 一 科技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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